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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价与买车价不符 新车被盗赔付车主吃亏

2011年06月28日 09: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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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城的王先生最近遇到一件麻烦事,因为当初买车时,开的发票价格比成交价要低2万元,在做保单时,也是按发票上的价格来定价,导致他的车被盗后所赔付的款项要比实际支付的价格少了很多。

汽车专业人士认为,经销商不按实价开发票,保单上的赔付价格也会以发票上的价格与参考开具,当车主的汽车被盗进行赔付时,将会损害到消费者的权益。

事件:车被盗不能按实际价格赔付

今年3月,王先生的新车停在路边被盗,经证实汽车找不回来,保险公司也经调查取证后,给予王先生按保单上的价格支付了赔款。但是这个赔款却比王先生当初购车的数额少了10000多元。对此,王先生很后悔,“我当初就不应同意车商将价格写得这么低,因为当初是想逃税”。

对此,有车行理赔专员表示,购车时,有些车主或考虑少交税等原因,让车行在发票的价格上调低了,而保单上的价格与发票开具的价格大致上相同。而当车主的汽车被盗后,所赔付的价格就会少。比如,车主买车是12万元,开具的发票只写10万元,同样,保单上也是10万元,当汽车被盗,证实是找不回来,那么保险公司就会按保单上的80%来赔付,即100000×80%=80000元。如果当初是按12万元来做保单的话,那么车主就可以多获得16000元的赔偿。

观点:价格开低双方均有错

有汽车专业人士表示,车主在购车时主动提出这种要求,或经销商没有经过车主同意自己开具,在东莞的汽车市场上都有出现。他建议消费者在购车时,一定要按自己所支付的价格去开具发票以及做保单,确保自己的权益。

也有汽车专业人士分析认为,在车主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况下开具发票,属于经销商欺诈行为。此行为虽然为公司获取了利益,但同时损害了该客户的自身利益,如车辆丢失后,保险公司只能按照发票价再乘以一定比例来赔偿,此时,发票价格的高低就显得无比重要了。

另外,对于同城的遵守法律法规、不欺骗客户的经销商来说,这无疑是一种恶性竞争,同时扰乱该品牌车型在市场上的价格。作为客户,应该详细了解此方面的信息,免得吃亏而不知道。(记者 钟宏连)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价格 保单 车主 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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