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受损车主求“保”无门 拷问车险理赔

2011年07月11日 11:05
来源:汽车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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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马爽

近段时间,由于国内多地频现强降雨天气,连日的暴雨不仅让整座城市“水漫金山”,更使很多私家车“伤”得不轻,有的车子损失惨重。然而,当一些车主找上保险公司时却被告知,车子进水后导致发动机损坏,这种情况不属于保险公司的车损险理赔范围。如果车主要获得赔偿,必须单独购买一种叫“涉水险”的附加险。更让许多车主疑惑的是,即便已经买了涉水险,要获得赔偿,仍是困难重重。

这几天,在一家金融公司上班的王浩心情非常低落。

6月23日,北京暴雨,几条地铁线甚至因此而停运。下班后的王浩着急回家,开车经过南二环玉蜓桥积水路段时,原以为路上积水并不深,可以蹚过去,结果造成了发动机的损坏。王浩购买了商业全险,以为保险公司会负责赔偿,但是报案后被告知,发动机进水赔偿并不在全险的理赔范围内。“4S店说维修的费用大概3万元,这回损失太大了。”王浩很委屈地告诉记者,“当时新车上保险的时候,保险公司并没有告诉我有涉水险这么个险种。”

和王浩遭遇差不多,车主樊霖也在当天下班回家途中,行驶至西三环莲花桥涉水时由于积水过高而导致熄火,在启动无效后只能无奈地从车窗处爬出。樊霖以为,他已经购买了车辆全险,还专门购买了“自燃险”和“涉水险”这两种附加险,应该是万无一失的。但是,当他向保险公司报案时,得到的答复竟然是“不会予以赔偿”。

樊霖生气地告诉记者:“保险公司理赔员跟我说,如果车辆被水淹熄火后,车主强行启动发动机造成的损坏,这属于车主操作不当,保险公司是不会给予赔偿的。”

事实上,不止是他们,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的数据显示,截至6月24日16时30分,因暴雨造成的机动车报案1481件,需要救援的513件。太平洋产险北京分公司的数据显示,截至6月24日上午10时,共处理因暴雨及涉水造成的车辆事故203件,处理暴雨或雷击造成的车辆损失20件,救援近122车次。不仅是北京,广州、武汉、成都、长沙等多个相继遭遇过暴雨的城市,受损的车辆不计其数。

记者走访了北京多家4S店发现,基本每家4S店都能看到因为发动机进水产生理赔纠纷而等待维修的车辆。

正在4S店等候维修的车主颜炳元无奈地对记者说:“我的车在西直门辅路趴窝了,第二天一早又赶到那里,报案、等现场取证、拖车救援到维修厂再等定损,折腾了一整天,现在已经花了300多元,却仍没给出定损结果。保险公司说发动机进水了走不了保险。我说没有再打火,本来也没有再打火,开了这么多年车了,这点常识还是有的。问了很多懂车的人,都说行驶车辆在水里熄火,发动机里多少都会有水。定损员却说,水中熄火水不可能进到发动机里。”

到现在,保险公司和颜炳元仍在僵持着,4S店工作人员告诉他,如果要修好发动机,至少要16740元,但保险公司坚持只承担车损和拖车的670元的费用。

那么,车辆进水后,到底能否理赔?

“水淹车”赔付有别

记者调查中发现,尽管投保费用只有几百元,但车主给车辆投保涉水险的并不多,有部分车主以为车损险已经包含了涉水险,还有车主甚至不知道车损险条款有这条附加险。有车主说,买车险时没想到会遇到涉水行驶,保险人员推介的时候还以为是没必要的附加服务。

“夏季暴雨频繁,车辆行驶在积水路面上,容易导致排气管进水,造成发动机损坏,光是发动机的维修费用就在3000元到10000元之间,因此涉水险还是很有必要购买的。” 太平洋保险公司车险经理刘涛告诉记者。记者从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和太平洋财险了解到,这三家公司的车损险主险中,都不含涉水险。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车辆投了涉水险,也不意味车辆进水就保。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业务经理刘辰对记者说:“在某些情况下即便投保涉水险也不一定会得到全额赔付。如果驾驶员在涉水并熄火或车辆可预见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依然涉水行驶,造成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

车主们质疑

保险公司条款太苛刻

“我走的是正常的道路,只是有积水而已,又不是涵洞,凭什么不能赔?” 颜炳元一直不能接受保险公司的理赔方案。

叶明更是气不打一处来。把车晒了2天后,之前,他开车到外地办事,没想到半路上熄了火。喊修理厂的人来一看,原来是因发电机前些天被浸泡进了水,再行驶时电容被烧了。这两天,车子不是里程表出问题,就是其他电路又被烧。再找保险公司,对方称上次定损已结案,不能再赔付。

记者联系上相关定损员。“还有车主结案后,再用车时发动机受损的,照样不赔。”对方表示,叶先生报案时,并没告知电路被烧等。定损后再出现状况,谁能说清楚是谁的原因造成的,这种情况不能予以赔付。

叶明告诉记者,他买车险有6年了,没发生过一次赔付。“现在遇到问题,结果不是只能赔几百元,就是不赔。”他感叹,保险条款越改越严,保费越收越高,但车主的利益却被忽视,想让保险公司理赔太难了!”

律师: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民法学专家杨春祥律师指出,现在保险行业规范还不完善,很多保险公司都“钻空子”。客户投保前保险公司必须尽到提前告知的义务,免责范围要事先和投保人说清楚。保险公司的车险条例应必须经保监会备案,保险的保障范围越广泛,费率也会相应较高,免责范围应当与费率相匹配。但是现在没有相关的规定,所以如果遇到这种问题,即便车主采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利益时也存在很多偶然性,胜诉与败诉都有可能。

不过,经济法专家李志律师现在很多的保险公司都涉嫌格式合同,如果车主维修金额较大,选择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应该是正确的选择。

专业人士提醒,雨季行车还是要安全第一,车主在积水路段尝试涉水通过时,最好先去了解下积水的深度而不要贸然挺进,如果必须通过就要保持抵挡速度、稳定控油,缓慢行驶通过。一旦不能通过,在积水中熄火要马上关掉发动机,如遇紧急情况马上弃车到达安全的区域并向保险公司报案,请求救援。相关新闻易宝支付车险理赔实现“保姆式服务”保险公司不保险 车险理赔有法不依上半年车险理赔测试:估损准确率有提升车险理赔估损名不副实 报价相差1500多元莫放跑“第三者” 车险理赔当心十大禁区案例分析 避免车险理赔“十赔九不足”2010年车险理赔能否再破时限水煮车市:车险理赔 “实名”不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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