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台污染减排意见 将淘汰不达标汽车

2011年07月11日 18:10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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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甘肃将全部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排放不达标的汽油车和柴油车。甘肃省政府日前出台“十二五”污染减排意见,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甘肃将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全部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运营汽油车和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Ⅲ标准的运营柴油车。

与此同时,甘肃省将全面提升车用燃油品质,鼓励使用新型清洁燃料,全省供应符合国Ⅳ标准的车用燃油,在兰州市率先强制推广使用符合国Ⅳ标准的车用燃油。甘肃省要求各市州应在2012年6月30日前健全完善符合环保要求的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并通过省环保厅资质委托,开展机动车环境保护定期检验工作,确保在2013年12月31日前全面实施环保标志核发与管理工作。(责任编辑:眭江华)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机动车 甘肃 甘肃省 燃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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