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箱进水损坏爱车 忻州车主质疑“加油加进水”

2011年09月22日 12: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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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忻州9月6日电 题:油箱进水损坏爱车 山西忻州车主质疑“加油加进水”

作者 温晓军 王斌田

开着自己的爱车在加油站加了油,却被售后告知加进了水。近日,家住山西忻州的刘先生向中新网记者反映,自己刚买的新车在忻州某加油站加油后,导致汽车异常,经售后维修检测,是汽油有水导致。

新车加油后意外出故障

刘先生家住在山西忻州市忻府区某加油站附近,经常在此处加油。

8月13日,刘先生准备去太原办事,提前一天来加油站加油。当时在光明西街加油站加了280元的93号汽油,营业员给了300元票据。

第二天,刘先生驱车去太原途中发现车子出现故障,提速差,车身发抖。

因为自己的爱车是刚跑了6000公里的新车,还属于保修范围。于是,刘先生来到了该车型的修理店,经几次检查和更换部件,毛病仍然存在。

最终,修理工怀疑是油品出了问题。

刘先生告诉维修工人,自己加的是的汽油,绝不可能出现问题。

随后,修理工打开油箱检查,发现汽油泵有水珠,油箱内也附着有大量水份,同时出具了汽车售后维修部的相关证明。

该汽车售后的张鑫经理告诉中新网记者,他们反复更换配件维修该车,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在检查油路的过程中,维修人员最终确定,该车所产生的问题确实是由于加油加进水所致。

车主质疑汽油四处维权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消费权益,8月15日,刘先生来到了忻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所,提出检测汽油中的水与杂质,该所赵所长指出,汽油经过油箱储存已经发生了质变,不能进行质量认定。

赵所长随后提出了解决此类问题的四种途径:双方调解;消费者协会调解;仲裁;法院起诉。

此后,刘先生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消费者协会称汽油质量问题属技术监督部门认定,至于刘先生反映的问题,在无技术监督部门出具认定书的情况下,无法进行认定。

刘先生又到仲裁机构进行了咨询,均称无技术质量认定都无法进行仲裁。

记者在加油站见到了该加油站翟站长,站长告知记者,刘先生的事情忻州公司办公室已经与其进行了协商处理。

刘先生也告诉记者,与相关工作人员多次沟通之后,该公司最终赔偿了他3000元。但他觉得“不是钱的事”,“我就想要个说法。”

针对刘先生投诉事宜,记者在忻州质监所见到了赵所长,给的答复跟刘先生所诉一致。

在忻州质监局,史局长告知记者,“对于此类事件,我们只要接到举报,就会对当时的油品进行抽查检测,我们的一贯原则是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弱势群体。对于流通领域的油品,按规定应由工商部门监管。”(完)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刘先生 忻州 汽油 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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