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冒黑烟司机将被扣证 交通干线将装监控系统

2011年09月22日 14: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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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有许多涉及民生利益的法规议题亮点突出,值得关注。

儿童进公园免票身高提至1.4米

今后,儿童进公园可望享有更多优惠

进入三审的《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草案)》提出,以政府投入为主建设的收费公园对本市全日制在校学生实行半价优惠票价待遇。可享受免费入园优待对象的有:七十周岁以上老人,身高一米四以下儿童,离休人员,现役军人,革命烈士家属,市级以上劳模,残疾人,参加本市中小学、幼儿园组织的在校学生团体活动的,以及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交通干线将安装冒黑烟监控系统

今后,看到车辆“冒黑烟”,市民不仅有权举报,此类车也将被依法处罚。

正在审议的《厦门经济特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草案)》提出,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机动车排气污染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就机动车排气污染违法行为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举报。举报人要求反馈举报处理结果的,处理部门应当自收到举报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反馈。不仅如此,若上路行驶的机动车经过排气污染监督抽测不符合标准的,或经目测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见污染物的,机动车行驶证将被依法暂扣并面临罚款处理。

据悉,为遏制汽车尾气污染势头,我市执法部门每年都上路抽检7000辆-9000辆在用汽车,不定期对上路行驶的冒黑烟车进行专项整治,同时采用在线监控取证方式,在主要交通干线安装道路机动车冒黑烟监控系统,仅今年上半年就处罚180余辆“冒黑烟”车。

外地车在厦须按“黄绿标”通行

今后,机动车在我市通行,必须持有“绿标”或“黄标”环保标志,否则将不得上路行驶。

正在审议的《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提出,市环保、公安部门根据机动车排气污染状况、道路交通流量具体情况,可以对“黄标”车进行限行。机动车不按“黄绿标”通行的,或使用转让、转借、涂改、伪造、变造、过期环保标志的,都将被依法处罚。

外地车过境厦门或在厦使用的,也必须与本地车一样,按“绿标”或“黄标”通行,违者将被处以同样的处罚。转入厦门的外地车也将受到限制,被禁止转入的主要是载货汽车、挂车、微型载客汽车、中型及中型以上载客汽车等。

全市主要流域内禁养畜禽

在对全市主要河流的水质状况进行监测中,岛外的东西溪、后溪、九溪和官浔溪四大流域常常表现不佳,水质状况令人担忧。今后,这一状况将可望得到扭转。

在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首次提请审议的《厦门经济特区水资源保护条例(草案)》,对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行严格管理作了明确要求,分别对划定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内的禁止性行为作出细化规定,同时提出,政府应在东西溪、后溪、九溪和官浔溪流域范围内划定畜禽禁养区和限养区,这意味着这些流域养殖污染问题将依法得到控制。按照“十二五”规划,我市将对包括这四条流域在内的主要河流严格限制新设置排污口。(记者 陈镌娟)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厦门经济特区 机动车 排气 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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