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规定 车修两次故障仍严重可退货

2011年09月26日 10:56
来源: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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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讯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公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简称《规定》),并拟于10月下旬举行立法听证会。

《规定》要求,销售商向消费者交付家用汽车产品时,应当明示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和三包条款。修理商用于三包修理的零部件应当是制造商提供或者认可,并检验合格的原装零部件,其质量标准应不低于家用汽车产品生产装配线上的产品。

《规定》指出,整车三包有效期应不低于2年或者40000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主要总成和系统的质量担保期应不低于3年或者60000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

家用汽车产品售出后30日之内,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车身开裂、制动系统失效、转向系统失效、燃油泄漏等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更换或修理。若消费者要求退货,销售商应当负责免费退货。

《规定》强调,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5日;超过35日的,或者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修理记录、购车发票,由销售商负责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整车。且这种情况下,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维修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修理商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

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若发生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或是发动机、变速器、车身因产品质量问题,累计更换总成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况,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销售商应当自消费者要求更换、退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超过15个工作日未答复,或者符合规定更换、退货条件而答复不符合规定的,或者未按规定负责更换、退货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本文相关推荐汽车发动机故障灯不亮汽车三包规定汽车常见故障排除汽车故障诊断汽车故障应急国家买车三包规定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美国汽车三包电视机三包规定(责任编辑:田彬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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