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10.17”责任事故认定双方均无责任

2011年10月27日 15:18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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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汽车淄博站】10月17日早发生在张店柳泉路和小商品街的事故引起了市民和网友的广泛关注。26日记者从“10·17”交通事故通报会上了解到,此起交通事故属于意外,双方均无责任。

在事故通报会上,张店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宣读了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为:10月17日,7:40左右,市民王女士驾驶自行车顺商场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行至张店区商场西路138路公交车小商品街站牌处,自行车意外向左倒地,王女士和乘坐在自行车固定安全座椅上的女童摔倒在地,王女士受伤,孩子被由东往西行驶的138路公交车右后轮碾压,当场死亡。

在通报会上,交警部门播放了由市公交公司提供的录像视频,记者看到视频显示,当时一辆自行车行驶在前方,接着王女士骑的自行车出现在视频中,距离公交车还有一段距离。几秒钟后,王女士的车突然倒地。

张店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说,根据民警现场勘查、后期调查、当事人询问笔录和视频资料,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该起交通事故属于意外,各方均无造成交通事故的过错。(孙凯旋[综述 图片 论坛] 冯艳辉 王玲 翟雅威)本文相关推荐张店公交车的消息张店138路公交车张店二手自行车公交车上北京公交车深圳公交车广州公交车公交车亵渎女乘客济南公交车(责任编辑:徐俨岩)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张店 公交车 交通事故 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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