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汽车被盗须重新摇号实无必要

2011年10月27日 15:24
来源:大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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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韩浩月

汽车限购之后,一张号牌成为北京的紧俏物,市民们抱着买彩票的心情参加购车指标摇号,汽车销售商各显神通在帮消费者搞号,无形中已经具有明显“财产”特征的号牌,成了一件珍贵的铁牌牌。

如果车牌不幸丢失,按照固定持车主身份证和汽车购买证明,在填写《机动车补领、换领牌证申请表》后,是可以补办的,在申请通过并交付费用之后,车主便会拥有一副牌号不变、崭新的车牌。但是,在10月26日北京发公告称市民汽车被盗须重新摇号之后,您会发现,即便不打算追回被盗的车辆,也无法通过补办车牌的程序,继续持有车牌的使用权了。

这里有一个简单的逻辑,盗抢车辆的行为是违法的,但车辆、车牌的使用权,却是受法律保护的,假若公安部门无法替车主追回车辆,车主也放弃继续寻找丢失车辆的话,那么车主完全有理由通过补办的方式取回号牌,并将新号牌注册在自己新购买汽车的名下,如果被盗车辆找回,车主可以选择将旧车卖到外地。这样的操作方式,是合情合理的。

至于合不合法,这需要公安交管车辆管理部门的认定,但如果这样的方式不损害破案结果、符合各方的利益,那么即便与现行法规有冲突,也可通过修改法规的方式,还丢车车主一个公道,本来丢车就已经是一笔不小的财产损失,如果号牌也不能保住,那可算倒霉透顶了。

汽车被盗须重新摇号,是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了。限购的目的,是为了减轻城市交通压力,降低环境污染程度,节省交通出行时间,而按照通常的规律,盗车贼在盗取车辆之后,会快速将车转移到外地销赃,盗抢了车还在本市大摇大摆地招摇,那是自找死路。车辆离开本市,客观上自然不会再给城市“添堵”了,但车主的路权却还在呀,不能因为车主的车丢了,路权也一并被剥夺了吧。公安交管车辆管理部门这个时候应该想到的是给车主创造便利条件,让路权尽快重新回到车主手里,而不是采取让车主重新摇号的方式,让他们受二茬罪,这是雪上加霜的行为。

通过北京交管部门这几年的严厉打击,机动车盗抢行为明显降低了,在庞大的车主群中,丢失车辆的是极少数,通过补办号牌的方式,来降低丢车车主的损失,几乎不会触及到任何人的利益。把丢车车主扔到中签几率很低的摇号池里去,不但伤害了他们的感情,也加剧了车牌号“僧多粥少”的状况,会让无数日夜期盼车牌摇号“中奖”的市民们更添沮丧。相关新闻北京发公告称市民汽车被盗须重新摇号京牌小客车被盗抢后再买须申请摇号北京私人购电动汽车将无须摇号 E6或受益本月京城摇号中签率降至1∶37北京私人购买纯电动汽车将无须摇号北京私人购买纯电动汽车将无须摇号摇号不是游戏是合理的管理多次摇号不中 久不中签者不赠送购车指标小客车摇号久不中签者 不赠送购车指标中签不购车暂可继续摇号 3月弃号本月公布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车主 车辆 号牌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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