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呼声高涨 多方献策助推政策出台
7年前,当国家质检总局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我们曾无限接近“汽车三包”政策的出台。在各方利益的冲突和博弈中,喊了多年的“狼”还是没有出现。7年之后,2011年9月20日,质检总局公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尽管“意见稿”引发不少争论,但随着10月26日召开立法听证会,牵动万千消费者利益的这一法规,再度走近了我们。
“汽车三包”真的要来了?
2010年,随着中国汽车产销量突破1800万辆,中国已成为实至名归的“全球汽车第一大国”。消费者对汽车产品和服务的投诉,也呈现逐年上升之势。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数据:2011年前三季度,该协会受理的汽车消费投诉为12304件,相比去年同期增长25.9%。
上万件汽车质量和服务投诉,呈现了3大特点:6个月以内的新车投诉超过总量60%以上;投诉案例集中于5万-20万元的汽车;汽车重要零部件和服务质量投诉,占绝大多数。对此,汽车行业专家贾新光认为:“眼下出台‘三包政策’的背景条件,远高于当年。不仅车企实力大幅提高,公众维权意识的显著增强,政策风向标的变化更为重要。”
“汽车三包”滞后
汽车能否“三包”
源于背后多方利益博弈
在家电、IT和食品产业,“质量三包”已应用多年。企业和公众的接受度和认知度,已不存在太多问题。而属于精密机械产品的汽车,“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这三大难题,一直是制约“三包”进入实操层面的门槛。
“我们的‘三包政策’很难出台,就是因为考虑了厂商利益。”贾新光直言,保障消费者的利益是大势所趋,汽车厂商必然承担更多责任。相比中国市场的纠结,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为避免消费者无力维权,转向购买外国品牌,美国出台了著名的“柠檬法”———《汽车保用法》,以规范产业竞争和用户维权。
汽车能否“三包”
4大争议或扯后腿
在此次征集意见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有4个条款引发的争议最为激烈,基本都属于维权责任界定的概念模糊、操作不便或责任主体不明确。诚然,一部尚处于意见征集、听证研讨阶段的法令,无法尽善尽美。但规定自身,也存在专业性、指向性和可操作性的不足。
三包有效期太短。草案规定:“三包”有效期,应不低于2年或4万公里。发动机、车身、转向系统等质保期,应不低于3年或6万公里(先达者为准)。本刊认为:此标准远低于大部分汽车厂商已有“3-5年质保”,法令应更规范、更明确、更进步,如此“倒退”实在费解。
30天退车不合理。草案第23条规定:售出后30日内,因质量问题产生的车身开裂、制动和转向系统失效、燃油泄漏等严重安全故障,消费者可退货、更换、修理。要求退货的,销售商应当免费退货。本刊认为:仅“车身开裂”一项,就属于制造商选材、焊接问题,应是“不能出厂销售”的基本原则,应改为“终身可退货”。
何谓“严重故障”难界定。草案规定:“三包期内,如果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但仍未排除故障,或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故障等,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车。”本刊认为:《规定》对“严重故障”的性质、表现和标准,都未明确界定。若不细化,今后引发的“扯皮官司”,恐怕会多如牛毛。
厂商谁担大头。草案称:制造商应当在销售区域范围内,依据销售量建立区域销售、维修网点,与销售商或者修理商签订相关合同,依法约定三包责任、三包争议处理费用、技术专家支持等有关事项。本刊认为:不少经销商认为此条基本没有操作性,在厂商责任划分不明确前,给消费者退换车辆,与厂家的交涉期会很漫长,经销商将成为“夹心饼干”,两头受气。
引入第三方鉴定成必然
综合厂商、消费者和主管部门争议的主要焦点,法定第三方鉴定机构的引入,成为必然。毕竟,绝大部分消费者和经销商,与生产厂家都相隔甚远。按现行法律“谁主张、谁举证”的惯例,检测车辆所需的专业知识、时间、精力和经济成本,对普通消费者而言,完全就是“可望不可及”的壁垒。
目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正在筹建“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将从技术角度对交通事故提供权威、公正的鉴定。中汽研主任赵航表示,筹建鉴定所与“汽车三包”没有关系。
但我们相信,只要有市场需求,类似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的检测机构会陆续出现。缺少什么条件尽快创造,缺少什么环境尽快营造,缺少什么机构尽快完善。总之,相关单位应更多考虑消费维权中弱势的一方,即时疏通消费者的正常维权渠道,同时也不让诚信厂商的合法权益受损。
30天退车严重不靠谱
在草案中,“30天内,出现严重安全性质量问题可退车”的规定,最惹人眼球。但不少消费者对此却表示质疑:“很多问题,是在使用过程中才能显现。”一辆新车从购买到真正上路,要经过办理手续、验车、装饰等一系列过程,这至少也要一周。
许多故障,根本来不及发现。缺乏经验的新手司机,更是体会不到问题何在。“30天的规定,太不靠谱!”不少网友的评论,直言其可操作性的缺漏。
重庆晚报记者就曾知晓一个典型案例:一位购买某豪华品牌最新款轿车的车主,在使用不久后发现变速箱存在质量故障。在4S店多次检修无效后,厂方甚至派来德国技术专家,也未能解决。愤怒的消费者要求退换新车,但尚未有明确回复。
以现行法规,甚至正在讨论中的“三包”草案。他的主张,应不属于免责退换的“严重安全故障”。但耗资百万元购置的新车,在反复检修、期盼和失望后,没有“退车”的情绪和要求,那才奇了怪!谁摊上这种事,恐怕都很难再有平静心情,去理解何谓“法理逻辑”。
没有“三包”的维权之路
如何维护车主自身权利呢?重庆达美律师事务所的谭先银律师表示,出现纠纷最重要的,当属关于汽车质量的举证,车主务必做好以下六点:
审查“票票”一致。认真检查购车票据。包括合格证、发票、使用手册、保修凭证、纳税凭证,甚至宣传册等所载的产品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码等,均要一致。
核实车票相符。将车辆实物与票据所记载的功能、配置等,进行核对,避免被忽悠和吃哑巴亏。
及时发现问题。有些问题需要在运行中才能发现,保修期内,一旦认为汽车有质量瑕疵,及时要求责任单位处理。特别是消费者已发现问题,但责任单位声称“正常”或“问题不大”的时候,可要求责任单位单位对反映的情况进行登记、出具,以便今后作为证据备查。
规范保养。按规范要求及时保养,并保存相关资料,避免销售或保修单位,以未规范保养而主张免责。
正规检修。到正规修理厂进行检查和修理,修理厂应该有合格的证照,相应的资格认证(最好是授权维修单位),能出具正规发票。
收集、固定证据。如车辆确有问题,责任单位置之不理,需要对相关证据进行收集和固定。比如通过鉴定,获取权威鉴定报告;向责任单位反映和协商解决。适当的时候可以采取录音、录像等手段,收集和固定证据。
●呼唤权威测评机构
吉利控股集团:汽车“三包”对企业维修的时间和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检测设备、服务人员培训、零配件、物流配送的成本投入,都要加大。希望国家有权威、公正、有能力的测评机构,来鉴定产品问题、严重程度、可能伤害,以及明确“修理”和“退车”的差别,也希望消费者能合理、正确地维护个人权益。本文相关推荐国家出台的最新政策美国汽车三包汽车三包的消息汽车三包听证汽车三包什么时候出台国家对电动汽车的政策浙江汽车三包汽车三包难产的背后2011年汽车新政策(责任编辑:童济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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