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货车小额速裁 让你一个月打完官司

2011年11月09日 07:57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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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试行小额速裁标的上限五万元;试点法院称草案规定“数额过小”,专家称“标的金额应定性不定量”

邻居欠的五千块钱一直不还,你会去法院告他吗?相信不少人的想法是“太麻烦了”。按照我国现行的诉讼程序规定,简易程序的审限是三个月。正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程序方便快捷的“小额速裁”第一次被写入。如若立法,你一个月内就能打完找邻居讨债的官司。该条款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讨薪、民间借贷、交通肇事纠纷等小额财产损害诉讼难的问题。

本报记者任文婧 张祥 通讯员舒秋膂

实习生杨丰美 长沙报道

长沙市岳麓区法院是湖南2家试点小额速裁程序的法院之一。今年5月至今,该院已受理小额速裁案件63起。而与民诉法修正案草案不同的是,该院适用小额速裁程序的标的金额为五万元以内。

民事诉讼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一个案件需要经过起诉和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评议、宣判等诸多环节,审理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还可以延长。小额速裁程序,则诉讼过程十分简便,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安排在晚间、休息日进行调解或者开庭,灵活安排询问证人的时间和方式,且案件需在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审结,并不得延长审限。

长沙试点小额速裁上限5万

岳麓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尹辉霞说,今年3月份,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对小额速裁试点工作的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小额速裁的适用对象是案件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的案件,当事人提出异议的除外。《意见》同时明确,案件标的金额可做出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

随后,湖南省高院根据省情定下标准,规定标的为5万元以下,符合条件的小额给付之诉案件可适用小额速裁程序。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和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最终成为我省试点小额速裁程序的两家法院。

首例小额速裁案23天审结

今年3月17日,长沙人龚某向陈某借了2万元钱,并出具借条一张。但借款到期后,陈某多次上门催讨,龚某一直避而不见,手机关机,也不与陈某进行联系。4月18日,陈某将龚某告上法院,岳麓区法院受理了这一案件。

在法院的建议下,陈某同意法院采用小额速裁程序对此案进行审理。5月9日,法院开庭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在审理查明相关事实后,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了判决,判令龚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偿还陈某借款2万元。

该案从立案到判决仅用了23天时间,这也是我省首例试用小额速裁程序公开宣判的案件。

适用案件少成试点困境

尹辉霞介绍,小额速裁具有方便快捷的特点。但事实上,从今年5月至今,岳麓区法院仅受理了小额速裁案件63件,审结62件。其中判决3件,调解47件,另12件当事人撤诉。实际上,按照往年经验统计,岳麓区法院每年符合小额速裁标的金额要求的案件大约有1000件左右。但符合“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属性的案件并不多。同时,因对小额速裁不了解而放弃这种法律程序的案件也有不少。

“由于没有立法,法院不能强制要求当事人选择小额速裁程序,只能对这种程序进行解释后,由当事人选择。”尹辉霞说。为进一步推进小额速裁程序的试点,岳麓区法院近期将试点该程序的庭室由民一庭扩大到了该院所有有民事审判业务的庭室,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对小额速裁程序的宣传力度。

市民

“能拿到钱我就去打官司”

常德人张启发(化名)。同村村民老李3年前向张借了4200元,但一直未归还,借款人并未躲避,只是以种种借口拖延还钱。

记者:如果法院受理你的案子,也不用花很多时间,判决老李限期还钱,你会选择走法律途径吗?

张启发:这笔钱不还就是大钱,还了就是小钱,打官司终归是个麻烦事,费时间又伤面子。法院判决了,他又不一定真会还给我,法院要是能保证我立马拿到钱,我就去打官司。

“该维护的权益我不放弃”

长沙人李先生。曾在深圳一家超市购买一只2元钱的铅笔,因铅笔质量低劣,将该超市告上法院索赔。在长沙也多次以商品质量存在问题为由,状告商场、超市。

记者:为什么为了几十块钱甚至几块钱打官司?通常法院会受理你的案子吗?

李先生:我的目的不是为了索赔,而是为了维权。希望全社会的人对自身权益更加重视。我打赢过官司,超市也赔了我一些钱。但也有一些法院不理我,让我自己和销售方协商。

记者:小额速裁如果被写入法律,你会继续选择为几十块钱走法律途径吗?

李先生:当然,不管法律怎么规定,该维护的权益我不会放弃。

草案5000元标的数额过小

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民诉法修正案草案中,新加入的小额速裁条款内容为: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标的额人民币五千元以下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对此,尹辉霞认为,5000元的数额标准对湖南两个试点法院来说都数额过小,可能出现受理案件很少的情况,影响小额速裁程序功能的有效发挥。“提高小额速裁程序的数额标准,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一个科学的数额幅度是有必要的,立法应该起到应有的作用,湖南省高院规定的5万元以下的标的比较科学。”

一审终审也需有救济手段

尹辉霞认为,为解决小额速裁一审终审后当事人的救济问题,建议在立法的时候,用“再审程序”来解决。一审终审的判决就是生效判决,但有问题可以再审。再审是判决书已经生效,但如果当事人觉得有错误可以提出来的救济途径。当事人、作出判决的法院、上级法院以及检察院等都可以提出再审意见,法院内部的审判监督庭也会监督。小额速裁一旦确定立法,案件必将增多,“最好是成立专门的小额速裁庭来负责处理这一类案件,将这一程序的功能充分发挥好。”

标的金额应定性不定量

记者:湖南试点小额速裁标的上限为5万元,而民诉法修正案草案中标的上限为5000元,对于这种差别您怎么看?

欧爱民:5万元太大,对公民来说5万元是重大财产权利。

颜运秋:案件大小不一定就是以标的额来衡量,还要考虑社会影响程度。案件的难易程度是多种因素造成的,简单的案件法官也未必可以公正裁判。

记者:全国各地的经济状况不同,如何才能确定科学的标的金额?

欧爱民:这是个立法问题,不应该在全国统一金额。我认为不要规定具体数额。可以只搞定性,不搞定量。就改成数额较小的案子,然后各省甚至各市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定标准。

颜运秋:中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小额速裁的标的额应当由各省法院拟定报最高法院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为好,各地的标准可以不一样。

“一审终审”应保持慎重

记者:立法以后会不会硬性将有些案件划入小额速裁?如何解决一审终审带来的问题?如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欧爱民:一审终审不能上诉,还是要慎重。标的小,案情简单的案件,一审终审还是可以的,可以节省成本。有些案子标的小,但案情复杂,就不适合了。法院应该听取当事人意见。我认为小额速裁应该有两个标准,即“标的标准”和“法律关系标准”。对于小额速裁的界定可以写为:审理标的额较小,案情争议不大,在听取当事人意见后,法院可以实行一审终审。该清楚时要清楚,该模糊时要模糊。

颜运秋:小额速裁程序的简化必须以不侵犯诉讼公正为前提,否则小额速裁程序提高诉讼效率的功能将无从体现,反而会走向极端。我认为小额速裁程序设立的目的正是为了追求公正。本文相关推荐小额诉讼长沙小额贷款不分输赢的官司谁...一个月前辞职算违约吗现在跑货车一个月...一审终审长沙二手货车如何推广小额速裁...淘宝官司(责任编辑:胡雄)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小额 法院 案件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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