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排量车税负增 销售影响有限

2011年12月16日 04:03
来源:广州日报

字号:T|T
0人参与0条评论打印转发

新车船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报讯 (记者徐靖)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一改原来统一的税费标准,以排气量大小划分为七档征收。预计实施新车船税之后,2.0升以上的大排量车征税额有明显增加。

根据新条例,1.0升(含)以下年基准税额为60元~360元;1.0升以上至1.6升(含)年基准税额为300元~540元;而4.0升以上的年基准税额则达到3600元~5400元。可以预见的是,从明年开始,佛山市2.0L以上排量的汽车车船税税负将增加,3.0L以上排量的豪车每年税负将至少增加约2000元。在经济发达的顺德地区,车船税新标准实施后多缴税车主的比例或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不少本地车商表示,这对大排量车销售的影响有限。沃尔沃顺德世维4S店相关负责人表示,大排量车征税幅度提高虽然较大,但也就是一两千元的税金,这对于动辄数十万元的大排量车而言占比很小,不足以构成影响购车的因素。“老实说,现在豪车品牌的促销让利动辄都是上万元,数千元的车船税,经销商自己都完全有能力通过折扣优惠消化掉。”盛宝行相关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排量 车船税 税负 税额 
3g.ifeng.com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查看跟帖]我要跟帖 0人参与  0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自动登录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同步到微博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