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保养和产品质量成消费投诉热点

2012年03月15日 04:29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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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困境

汽车三包”法规迟迟未能出台

据悉,目前,国内汽车消费维权没有直接相关法规可依,一些消费者只能通过《合同法》等法规来作为维权武器。

继去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起草《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汽车三包”)并开始向社会征集意见之后,日前,与此相关的听证会终于举行,但“汽车三包”法规的出台却没有一个时间表。在经历了6年的“难产期”后,“汽车三包”再度“临盆流产”。

据业内人士分析,“汽车三包”其中涉及多方利益,汽车厂家、汽车经销商、汽车消费者都有各自的想法。有车主抱怨,目前要维权的成本太高,两年或4万公里的“三包有效期”,低于厂家“三年或者6万公里”的质保期明显不合理,只有30天的“包退期”对于发现问题来说根本不够。有汽车经销商表示,汽车质量出现问题责任应该归厂家,按照“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规定,车商反而成了“汽车三包”的第一责任人,自己掏腰包实在“伤不起”。

李永强也认为,“汽车三包”存在各方利益博弈,难以平衡,近期推出的可能性不高,但他依然呼吁“汽车三包”相关法规尽早出台,因为“汽车三包”能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即使未来出台的“汽车三包”法规不一定利益倾斜于消费者,但该法规出台将表明——汽车消费维权有法可依。

维权建议

遇质量问题要找有关部门鉴定

据了解,现在流行网上维权,许多素未谋面的车主通过网络认识,进而联合在一起就车辆同一质量问题与厂商或经销店进行交涉。对此现象,李永强表示,该做法作用不大,维权需要理智,更需要理据。如产品质量问题,不同使用环境、不同使用方式都会造成产品不同程度的损坏,因此难以判定是否原厂质量的问题。

目前在广州,汽车产品质量的投诉约占总体投诉的10%。李永强建议,车主如果遇到产品质量问题,要以相关职能部门的鉴定作为理据,先找经销店交涉,如果不能解决,就直接向汽车厂商反映情况。若问题至此还没能得到理想的解决,消费者进而可通过到政府有关部门例如工商局上访等形式解决。另外,消费者还可以向媒体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令汽车厂商或经销商正视问题,从而督促其积极解决问题。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汽车 问题 法规 李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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