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莫名自燃可要求厂商承担产品责任

2012年03月31日 10:25
来源: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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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去年3月9日,广西车主王先生对某知名汽车投诉。投诉说,他的车在2010年8月3日突然发生莫名起火,大火将引擎盖内所有部件全部烧毁,车辆基本报废。事后厂家百般推托。

据了解,像王先生这种情况还发生在很多同品牌车主身上。去年9月21日,山东程先生投诉,他在去年5月11日购买了2010款1.4G SMT新车一辆,到5月29日,仅行驶100多公里的新车自燃。据有关部门统计,到去年11月为止,该品牌汽车在全国发生的自燃案例已超过10起。而该品牌始终未给消费者一个合理的解释。

【点评】上述案件中的车辆自燃,不排除车辆自身原因。消费者可要求生产商承担产品责任,但生产商具有免责事项举证的权利,即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第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第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因此,消费者可以以产品责任为由起诉车辆的生产商。相关新闻2011年汽车自燃投诉增长最快商务撞上公交车路过金杯突自燃中华骏捷两年六宗自燃 专家称或存设计缺陷飞度改装自燃成“灰”度现代i30优惠1.78万元 送3年盗抢自燃险汽车热得冒火 成都高温5天发生4起自燃电动车“自燃”:被忽视的电池准入制度新能源车再遇故障 上海纯电动公交自燃如何防止汽车温度过高而自燃视频:市民拍大巴自燃现场 20名乘客躲过一劫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产品 车辆 投诉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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