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汽车评论 近年来,随着中国品牌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进入海外市场,“MADE IN CHINA”的产品逐渐被更多国家的用户所接受,逐渐形成了中国产品的影响力。另一方面,中国加入WTO已十余年,市场开放程度和市场容量极大的吸引了海外市场的目光,各种方式的合作纷至沓来。
在这种大环境中,中国的企业获得了更多的与外国企业合作的机会,3月25日,潍柴董事长谭旭光与俄罗斯Kamaz(译作:卡玛斯)总裁Sergey Kogogin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双方决定在发动机、变速箱、车桥等领域展开全方位的合作。同时双方高层将建立定期的战略沟通机制,确保合作项目的快速推进。
此次潍柴的合作对象卡玛斯是独联体境内最大的重卡和客车生产厂,年产量超过5万台。受乌克兰危机的影响,卡玛斯正努力在中国和印度寻求战略合作机遇,而潍柴拥有包含动力系统(发动机、变速箱、车桥)、重型卡车、客车、乘用车、汽车电子及零部件在内多板块的企业集团,双方的合作空间广阔,而对于其所包含的多个业务板块能否在此次合作中受益,尚无定数。
然而我们在看到潍柴海外战略步伐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到其所控股的扬州亚星客车和陕汽重卡均面临不同的境遇,不同的问题。
陕汽上市多舛
2013年8月,博通股份首度披露与陕汽集团的重组预案,并宣布公司拟以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向陕汽控股等9家股东购买陕汽集团100%的股权,标的资产预估值约为30.83亿元。
不过首次重组进程在2014年2月宣布终止。而后陕汽集团又用了6个月时间,在对包括IPO或借壳,A股、H股或A+H股等多种方案重新考量后,决定重新选择借壳博通股份。2014年9月2日,博通股份再度宣布,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紧急停牌。并宣布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仍拟为陕汽控股,重组的置入资产拟为陕汽控股下属控股子公司陕汽集团100%的股权。
同年11月28日第二次重组计划宣告终止。同时博通股份公开承诺6个月内不再规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在陕汽两次谋求整体上市过程中,都未能绕开一个关键问题——陕重汽股权瓶颈。陕汽集团的核心利润来源于陕重汽,而陕重汽的控股权在占比51%的潍柴动力手中。这一关键事实,在博通股份重组陕汽集团的终止公告中,“尚不能完全符合规定”的关键原因也的确是“股权结构的特殊性”问题。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规定,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收或净利润关联方不得存在重大依赖。与此同时,“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也被视为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之一。由于陕重汽的股权比例中,陕汽集团只占有49%股权比例未能实现控股,因此陕重汽对陕汽集团的利润贡献方式只能计提为投资收益,而无法合并到主营业务收入之中。
不可否认的是,陕重汽的股权问题,恰恰是最不可能改变的一点。有分析人士指出,股权比例的问题不仅是两家公司,更是两家公司背后两地政府之间的博弈,已经在多年运营模式之中形成平衡点,不会轻易做出退让。
这一点,陕汽方面心知肚明。而事实上陕汽集团第二次重组失败并不是句点,整体上市之路仍在艰难之中继续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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