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消费者不应只会开车 更应该“懂车”

2011年07月20日 10:16
来源:宁波日报 作者: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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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是汽车销售和保养的高峰期,关于汽车销售、维修的消费纠纷也开始热了起来。以汽车4S店集中的鄞州区为例,该区消保委直属分会仅6月份就受理与汽车4S店相关的投诉12起。

有些保养并不是必须的

6月20日,金女士将她的荣威轿车送到4S店进行常规保养。换机油时因听了工作人员的介绍,花了220元额外做了一个抗磨系统修复保养。等金女士保养完回到家,上网一查发现该项保养并不是必须的,于是向消保委投诉,称4S店在欺骗消费者。

鄞州消保委的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了这家4S店,工作人员承认该保养为非必须保养,但保养了对汽车有好处,所以会建议消费者做这项保养。可能是工作人员误导了消费者,也可能是消费者误解了工作人员的意思,以为该保养是必须做的,最终导致消费者的投诉。

免费保养原来是“白条”

6月23日,消费者赵先生投诉称,去年10月他购买一款新轿车时,销售员表示送两次汽车保养,因为当时店方的保养券已用完,销售员就给赵先生打了一张盖有4S店销售章的欠条。然而,近日赵先生去4S店进行保养时却被告知,该销售员已经离职,其开出的欠条一律无效。赵先生无奈之下只能向消保委请求帮助。

消保委的工作人员在了解事情经过后,认为既然盖有4S店的章,其效用和合同一样,销售员的离职不影响该欠条的效用。经过协调,4S店同意以积分的形式补偿给消费者50000积分,先充值40000积分,剩下10000积分以后充入,消费者表示接受。

高价买了“过期”导航

消费者汪先生于去年12月购买新车时花了8200元配了汽车内置导航系统。但是,导航系统内的数据太过陈旧,好多新路数据都没有。汪先生到销售公司要求升级导航,却被告知无法升级。赵先生要求退导航系统也遭拒绝,无奈之下向工商部门请求帮助。经过消保委工作人员的积极协调,该公司同意帮消费者联系导航系统厂家,由厂家为消费者免费升级导航系统。

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处理汽车4S店的纠纷难,主要在于消费者与4S店的信息不对称。4S店声称配件定价、车辆更换等权力在生产厂家手上,他们也没有办法解决,因此面临消费纠纷往往采取回避推诿的方式。同时,由于汽车保养维修方面专业要求高,而消费者举证困难。此外,我国汽车行业的保养维修缺乏相关的标准,同时缺乏“汽车三包”,使消费者维权困难。

对于当前汽车销售、维修行业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除呼吁尽快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外,还要求消费者多学习汽车使用和消费的知识,不要做只会用车却不懂车的人。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消费者 保养 工作人员 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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