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新能源电池厂涉嫌环评违规惹争议(3)

2011年11月21日 16:31
来源:慧聪汽车配件网 作者:莫莉 高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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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祥斌对《财经》记者说,根据现有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保部门的环评规范,轻度污染和重污染工业需经过环评审批,但是没有具体的时间要求,可以说法律上存在空白,因此,具体到每个项目审批时间,存在长短不一的情况。但是,信息必须向公众公布。

由于比亚迪项目的整个环评程序并不透明,情况不为外界掌握,因此很难评说其是否合理。

建设方自制民意调查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告时间为2011年5月26日至6月9日,报告简本中,亦有135份调查问卷,其结论显示:“收集135份调查问卷,根据调查,83.7%的受访者支持本项目的建设,16.3%的受访者表达无所谓的态度,没有受访者反对项目的建设。调查的各个单位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针对以上说法,振业峦山谷业主委员会表示,业主均反对该项目,该环境影响报告书和问卷调查存在弄虚作假。

“据我们了解,除居住在小区内的比亚迪本厂员工存在可能外,其余无一人被调查和收集过有关意见。”一位振业峦山谷业主代表说,“没人愿意自家门口装颗炸弹。”

众多业主表示:没有见过所谓的问卷调查,也不知这一调查结果从何而来,且多次向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申请看问卷原件,对方行政复议竟然以涉及相关机密拒绝。

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回收的135份调查问卷是建设单位比亚迪收集整理后所得。这说明,作为环评报告专题组和撰写者,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没有直接参与调查问卷程序中。

对此,一位中华联合环保组织环保公益律师称,让建设方代为进行问卷调查,涉嫌违规操作,其公正性和法律效力亦由此受到质疑。

界定用地难

双方争议的焦点还在于,振业峦山谷业主们认为:涉及电池生产的企业都应是M3类工业用地,比亚迪此块土地却为M1类,因此怀疑其变更了土地用途。此前多数媒体报道也赞同此种说法。

中国工业用地划分为三类:一类工业用地(M1)是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电子工业、工艺品制造等用地;二类工业用地(M2)是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食品、医药等用地;三类工业用地(M3)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采掘、冶金、化学等用地。

据深圳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显示:G02113-003地块使用明确为M1。

通过竞拍,比亚迪锂电从深圳市龙岗区贸易工业局获得G02113-0032地块。在编号为深龙产发协2010第7号的《深圳市产业用地发展协议书》上显示,其土地用途是新能源材料基地地块,准入产业为电池制造。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于2010年9月25日“审批通过”上述项目用地用途。

深圳市人居委是环评审批机构,其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地块性质由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定夺,一直以来新能源电池项目就被放到M1中,若是普通电池可直接归为M3,但新能源材料产业属于新事物,目前尚无界定。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新能源 环境 项目 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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