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潜艇“猎杀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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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堵切莫忘了提高市民的交通文明意识

2011年03月28日 14:23
来源:易车网 作者: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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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多的城市将限制车辆作为治堵的首选措施。车多无疑是造成拥堵的直接原因。也许某项政令一时限制了汽车增长的速度,但从长期来看,汽车增量是没办法限制的。

限不限车的问题各有各的说法。环保部专家建议,千万人口的城市应该限制汽车总量。而不少汽车业内专家认为,北京的500万辆汽车保有量远不及东京、纽约的700万辆保有量。单就一项措施来评论城市治堵,无异于瞎子摸象。交通涉及到人、车、路、城市布局等方方面面。限制汽车、扩建道路、发展公交、改造城市都是城市治堵要解决的问题。而你、我作为交通的参与者,在拥堵的问题上不可能作为旁观者置身其外。因此,驾驶员的素质、行人的交通意识也一再被提及。

道德说教还不如用触目惊心的数据来提醒每一位交通参与者。我国交通事故致死率几乎是世界平均值的6倍,占全球的五分之一,是交通事故最多的国家。从2001年至2006年,我国道路交通死亡人数一直徘徊在每年10万人左右。每年有超过1.85万名的14岁以下儿童死于交通安全事故,死亡率居全球首位。

去年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次将交通法规上升为国家法律。“机动车经人行横道须减速让行”、“行人违反交规也将受重罚”、“对酒后驾车处罚力度加大”、“轻微交通事故可以私了”……在交通法实施之前,开“霸王车”、走“螃蟹路”司空见惯。违章不受罚、处罚过轻,久而久之,养成了交通陋习。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改变陋习,不仅需要法律的制约,更需要驾驶人增强尊重生命的意识。

从区分交通事故的主次责任到醉驾逃逸上升为刑事责任,法律条文中强调了人的责任意识。而事实上,开特权车、霸王车的大有人在。违反交通法规,却免于处罚,或者处罚较轻。官员无视法规,横行其道,难免给老百姓们做了不好的示范。所以,建议从整顿公务车入手来治堵不无道理。

交通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遵守交规、重视路权、珍惜生命是每位交通参与者的义务,你、我概莫能外。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交通 城市 交通事故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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