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我错了,您能不能不拘留我,”5月3日,24岁的大四学生小张醉酒驾车发生事故后,在现场苦苦哀求交通民警,面对即将受到的刑事处罚,对于明天就要参加毕业考试的他,将付出的代价可能不止这些。对于当天另一起因醉酒驾车引起交通事故的司机温学伟来说,付出的则是生命的代价。
小张是北京一所大学的大四学生。3日20时30分许,他开着家里的车在北京市海淀区与一辆小客车发生剐蹭事故。
海淀交通支队民警赶到现场后,对两车驾驶员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小张的检测结果显示,他有醉酒驾车的嫌疑。民警立即联系医疗部门,对他进行现场抽血化验。
“叔叔,我错了,您放了我吧,”等待抽血的时间里,小张一直紧紧拽着民警的手。民警告诉记者,当时小张摇摇晃晃、语无伦次。经专业机构鉴定,小张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65毫克,超过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80毫克的醉酒驾车标准一倍多。
4日下午,小张得知自己即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3日中午,我和朋友喝了几瓶啤酒,回去歇了几个小时,没多想就开车出来了,”已经清醒的小张说:“我太天真了,侥幸认为自己没事,给大家添了这么多麻烦,对不起。”
小张告诉记者,5日他就要参加毕业考试。“您别让我们学校知道行吗,我怕学校不让我毕业。”小张说。
提到小张,负责办理此案的民警都是摇头叹息:“太可惜了,上了四年的大学,就是因为一时侥幸,可能会影响他的一生。”
“从人情上,我们都十分同情小张,但法律是严肃的,他违反了法律,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海淀交通支队副支队长肖伟明说:“作为交警,经常和事故打交道,每一起事故都是违法造成的。一时的侥幸造成的也许是一生的悔恨。”
3日晚发生的另一起因醉酒驾车造成的严重交通事故,恰恰印证了肖伟明的话,29岁的司机温学伟最终付出了生命的代价。3日22时40分,温学伟驾车在怀柔区发生侧滑,车体右侧与道路旁的灯杆相撞后,又将两名行人撞了出去。事故造成一名行人当场死亡,温学伟和车内一名年仅19岁的乘客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过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温学伟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75.7毫克,属于严重醉酒驾车。
按照《刑法修正案(八)》和最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车不但要面临拘役的刑事处罚,还将被吊销驾驶证,5年之内不得再次取得。醉驾的后果不但是刑事处罚,对当事人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一直坚持对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据统计,2006年12月首都启动对酒驾“零容忍、高压线”的严查行动,三年半的时间中共查处酒后开车违法行为20万起,拘留醉酒驾驶员1.4万人。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已经出台措施,对每起交通事故的当事人进行现场酒精测试,一旦发现涉嫌醉酒驾车的,警方将立即抽血取证。
同时,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已经制定了严谨的查处醉驾案件的流程和标准,并专门对一线民警进行了法律法规和办案程序的培训。民警在检查中一旦发现当事人有饮酒嫌疑,首先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检测;达到醉酒标准的,由具有资格的专业医疗机构抽血取证,并由有鉴定资格的机关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