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过磅“现形”直击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2012年05月24日 11:02
来源:大连天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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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井子交警大队于4月10日至6月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严格规范车辆行停秩序,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而现在已经进入甘井子大队道路安全集中整治第六周,23日上午,记者跟随相关部门,现场直击警方对违法行为的执法全过程。

-现场

货车过磅后超载100%

上午九时许,甘井子大队大连湾中队王正权警官对2辆超载车辆给予了相关处罚。记者在现场看到,二辆拉送石子的重型货车超载被交警扣留,在过磅后确定其车辆超载百分之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规定、扣3分、处以2000元的处罚。王姓司机称自己才干几个月,并不清楚车辆超载了。但当记者询问车应该装载多少不清楚吗?王姓司机说:“知道错了,再不这么拉货了。”

车辆过磅后交警依据法规给予处罚。

而另一辆超载车,总质量是31吨,过磅后发现其车辆严重超载达到百分之百以上。王警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规定给予扣3分、处以2000元的处罚。李姓司机也表示以后不会再犯错误。

在202国道毛茔子路段,9点55分左右查处了一辆违法的超员客车。这辆客车从大连至金州,是一辆公路客运车。记者看到该车额定载人为41人,而在交警查处后发现,这辆车载人51人,包括司机乘务人员在内,超员达到了百分之二十,属于严重超员。

甘井子大队大连湾中队刘警官告诉记者,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车辆要先行暂扣,把超员的乘客先行送走,避免影响乘客日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扣除12分,驾驶证、车辆暂扣,并罚款2000元。

-交警

往复巡管 强化整治效果

据了解,为加大甘井子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甘井子交警大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日常管理与联合执法专项整治相结合、定期或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货车超载、排渣撒漏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针对严重扰乱甘区交通环境的“毒瘤”“顽疾”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严重的违法行为等开始了新一轮的整顿。

据介绍,在实际工作中,机动小分队将发挥机动灵活的管理方式,在全区往复进行巡管,各中队则加强本警务区内秩序乱点整治,受地理条件限制,东快路中队辖区 “三车” 相对违法行为较少,中队主要以巡逻治理,沿线查处为主,强化整治效果。

[责任编辑:sunjianpeng] 标签:货车 过磅 道路 交通 安全 交警 违法 超载 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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