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拟允许市政府对机动车进行限牌限行

2012年08月03日 08:47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李治燕 0人参与 0条评论 字号:T | T

西安市政府正在审查的《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西安拟允许市政府对机动车进行限牌限行

《西安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在法律责任上更加细化

8月15日前,您可通过写信至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法规处(邮编710007)、或发邮件至xafzbfgc@163.com或传真至029—86788348,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西安市法制办。

“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市政府可对机动车实行总量控制和车辆限行措施!”这是西安市政府正在审查的《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中作出的规定。

交通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关联

《意见稿》规定,市、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制定车辆驾驶人、行人交通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相关联的措施和办法。

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公安交管部门、城管执法部门,可在城镇道路范围内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立统一的道路停车场标志牌,公布路段名称、停车泊位数、收费标准(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核定,所得价款用于道路停车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及投诉监督电话,但不得在盲道、五米以下人行道及其配套设施所在的地方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

实习司机驾车禁走快车道

《意见稿》规定,实习期间的机动车驾驶人,应按规定在机动车上悬挂实习标志,不得在快车道上行驶。教练指导学员驾车上道路练习时,应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进行。在学员驾驶时,不得在快车道行驶。

增设或调换限速、单行、禁止转弯等禁令性交通标志、标线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五日前向社会公告。

市政府可视情况对机动车双限

《意见稿》指出,市政府可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对机动车实行总量控制和制定车辆限行措施。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车身两侧的车窗和前后挡风玻璃,不得使用镜面反光遮阳膜。

禁止在机动车上安装和使用接收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信号或影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正常使用的装置。禁止在机动车号牌上安装、喷涂、粘贴影响交通技术监控信息接收的材料。

在用停车场不得擅自停用

停车位严重不足已严重制约西安市城市整体交通发展,《意见稿》强调,停车场(库)的建设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按照城市停车场(库)专项规划和道路交通供需平衡的要求进行建设。

停车场(库)竣工后,应经公安交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投入使用的停车场(库)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道路沿线建筑须交通评估

《意见稿》规定,规划部门在审批城市道路沿线的大型建筑及其他重大建设项目规划时,应会同公安交管等部门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经评价不符合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的,应当进行调整。

城市道路沿线的大型建筑改为商贸、餐饮、娱乐等场所时,有关部门审批前也应听取公安交管部门的意见,对道路交通有不利影响的,应提出改进措施,消除不利影响;对道路交通有重大不利影响,又无法消除的,不予批准。

北京 上海 广州汽车双限令

北京

限购:每月26日无偿摇号

1.2011年度小客车总量额度指标为24万个。每月26日实行无偿摇号方式分配车辆指标。

2.外地人北京购车需连续5年以上缴纳北京社保和个税;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只需1年居住证明。3.更新指标无需摇号,直接申请更新指标。

限行:车牌尾号13周换一次

公务车不受约束。

私家车限行时间段为周一至周五早7时到晚8时,限行范围为五环路内(不包括五环路主路),限行车牌尾号列表每13周轮换一次。

上海

限购:无底价公开拍卖

2008年将原有政策改为“一次投标/两次修改/幅度600元”,即无底价、公开拍卖。

首次出价时段竞买人须成功出价,修改出价时段允许竞买人在系统提示的修改出价范围内修改出价最多2次。

限行:未载客出租禁上高架

上午7时30分至9时30分、下午4时30分至6时30分(周六、周日及国定假日除外),外省市牌号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车和实习期驾驶员的车辆禁止在高架通行。

广州

限购:每月1万辆

1.2012年7月1日零时起一个月内全市将暂停办理中小客车的注册及转移登记,后续各个月度平均分配增量配额。

2.在为期一年的试行期内,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配额为12万辆,按照每月1万辆进行配置(含公车)。

限行:工作日早7时至晚8时

限行范围基本涵盖了广州市中心,限行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7时至晚8时。 据《南方人物周刊》

明知司机酒驾坐车可罚20元

限购、限行、限号是否可行三环内可否禁行超标电动车市民拍摄交通违法可否作处罚依据

这些规定你有啥意见西安市法制办邀你听证

《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内容是否合理、可行,西安市法制办将举行立法听证会,现邀请广大市民参与。

此次听证事项有:意见稿关于允许政府根据交通状况采取机动车限购、限行、限号的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意见稿关于三环路以内禁止摩托车、超过国家电动自行车强制标准的电动车通行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意见稿关于车辆驾驶人、行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相关联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意见稿关于公民拍摄的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可以作为处罚依据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如何有效规范行人、非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此次听证会需听证陈述人16人,旁听人10人。10日前,年满18周岁的西安市居民均可到西安市政府网(www.xa.gov.cn)下载报名表,填好报名表后可发邮件至xafzbfgc@163.com或传真至029-86788348。

旁听人报名请在报名表意见建议栏中注明“旁听”。

听证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fus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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