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新条例规定车窗严禁贴反光遮阳膜

2012年09月04日 12:24 来源:北京晨报 0人参与 0条评论

北京晨报报道 本市开始“营改增”试点,车窗玻璃不得张贴镜面反光遮阳膜新规今天起实施,将改变市民的生活。

车窗玻璃禁贴遮阳膜

新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今起实施。新国标规定,前风窗玻璃及风窗以外玻璃用于驾驶人视区部位(指驾驶人驾驶时用于观察后视镜的部位)的可见光透射比应大于等于70%。所有车窗玻璃不得张贴镜面反光遮阳膜。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和校车所有车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均应大于等于50%,且不得张贴有不透明和带任何镜面反光材料的色纸和隔热纸。

[责任编辑:wang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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