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日前修订发布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规定对考试项目进行了调整,驾龄1年以下的实习期驾驶人将被重点管理,驾车上高速必须由持相应或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此外,新规定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
新规定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关键词 考试
取消移库、单边桥等项目
科目一理论考试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知识;第二部分作为安全文明驾驶考试项目,在实际道路考试后进行,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等。新规同时明确民警违规考试发证的法律责任,并规定对3年以下驾龄的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倒查考试发证民警的责任。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小型汽车驾驶人的考试项目取消小型汽车桩考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通过连续障碍、单边桥等现实中应用性不强的考试项目。调整后,小型汽车场地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场地考试中用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更加贴近实际道路场景。
关键词 实习
驾龄1年以下,上高速须有人陪
据统计,1年以下驾龄的实习期驾驶人肇事率较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较为突出。
对此,新规定明确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和实习期驾驶人作为重点管理对象,实习期驾驶人驾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关键词 毒驾
吸毒后驾车,注销驾驶证
针对近年来暴露出的吸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对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或者驾驶机动车采取“零容忍”措施。按照新规定,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或者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要注销驾驶证。
关键词 准考证
准考证明有效期 延长至3年
新规定推出了多项便民服务措施:
将核发和补换领驾驶证的时限由3日缩短为1日。群众在驾驶证遗失或损坏后,在申请办理补换证的当日即可领取新的驾驶证。同时,对于申领驾驶证的群众,在三个科目考试合格和宣誓仪式后,当日就可领取驾驶证。将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由2年延长至3年。
大中型客货车
闯红灯记6分挡号牌记12分
针对校车、大中型客车等违法行为,新规加大了处罚力度。新规明确,造成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记录的10年内不得申请。
新规明确,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标牌、校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等14个涉及校车管理的记分项;中型以上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超速20%以上或在其他道路行驶超速50%以上,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超员20%以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等行为记12分,以及疲劳驾驶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记12分等记分项。
新规明确,将未悬挂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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