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19756辆车备案 出租率91% 因需求量变大 纠纷增多——
汽车租赁有望立法,已列入今年市政府法制办的立法计划。
急于用车却没那么好的手气摇号,外地车进京办事儿不能进五环……虽然北京限制了购车上牌,却无法限制用车需求,于是日前许多人都将目光转向了租车市场。
然而,开别人的车或让别人开自己的车总不是件省心的事儿,不少市民在租车时担心企业资质不健全,出了事难以划分责任。或者怕企业故意隐瞒车况,交车时讹钱。
记者从市交通委了解到,2010年4月7日汽车租赁立法调研工作开始启动,并列入了市政府法制办今年的立法计划,将设计市场准入、安全管理、权益维护、考核评价与奖惩等制度,主要规范汽车租赁企业行为,更好地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目前该工作尚未成熟。汽车租赁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同时又是企业行为,政府应发挥怎样的作用还需探索。
市民亲历
一家被“撂”半道没有规定“撑腰”
“立法太有必要了,本来高高兴兴带着老婆孩子去青岛玩,结果刚出北京车就开锅了。”市民李先生向记者讲述了自己“郁闷”的遭遇。
去年“五一”李先生从某租车公司租了一辆车,没想到那辆车没按时保养、车况堪忧,就把李先生一家“撂”在了京冀交界处,最后等了3个小时找救援公司,又坐了3个小时救援车到了天津。
当时,车还修不好,李先生一家又从天津回北京,到家已经晚上10点了。“好好的一个假期泡汤了。”李先生一怒之下到租车公司索赔,结果租车公司却百般找借口,自己也没有找到相关规定可以“治”他们,只好咽下这口气。“不了解车况,以后再也不开了。”
记者了解到,除车况“不明不白”外,租赁车保险不全、卫生条件堪忧、维修费要高价等都成为了租车人的心头大患。
公司说法
骗租时有发生事故责任难界定
“无论是从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保护双方权益,还是维护市场稳定的角度来看,都希望尽快出台汽车租赁相关法律法规。”神州租车公司总裁陆正耀表示。
据陆正耀介绍,租赁车公司与客户之间经常因难以界定事故责任而产生纠纷。同时,骗租事件时有发生,也很让汽车租赁企业头疼。虽然在租车协议中有相关的条款,但是毕竟没有法律效力,双方扯皮在所难免,耗费大量精力。
他表示,中国的租车市场正处在“萌芽”状态,亟待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加以规范和约束。
专家声音
租车前景大好规范势在必行
“汽车租赁业的管理和归属一直都比较模糊,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规范势在必行,应该尽快,已经拖得太久了。”对于北京汽车租赁立法,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秘书长王丽梅表示。
王丽梅认为,租赁行业的经营模式很丰富,应分析北京目前的租赁状况,在政府管理和企业经营方面提炼出好的模式推荐出来。
她表示,汽车租赁今后会发展得好,不光是由于现在对汽车数量的限制,生活方式本身的变革也使汽车租赁有很好的前景。
新闻内存
两万辆车待租现行措施没强制力
北京汽车租赁市场需求旺盛,备案经营企业增长较快,目前备案业户已达380户、19756辆车,出租率达91%,比“十一五”末期增加了12.3%。然而,汽车租赁行业推行的一些管理措施都不具有法定的强制效力。
如已出台的《汽车租赁经营服务规范》,属于非强制性地方标准。
如《北京市汽车租赁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和《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监管考评办法》属于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备案和监管制度,但不具有强制性,没有权力设定行政处罚措施,造成了汽车租赁经营信息可备可不备案、监管考评可评可不评的行业管理被动局面。
另外,本市汽车租赁管理法律依据是2002年《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但自《行政许可法》施行后,该办法中有关许可的条款和内容取消,很多内容已不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