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 年2 月18 日,公司收到股东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的通知,国资公司于2011 年2 月15 日、16 日、17 日三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累计12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本次减持后,国资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6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6%,目前持股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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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