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试点城市暂不扩充 执行不力将获警告

2011年09月13日 07:36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雷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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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9月6日举行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论坛”上,科技部官员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暂时不会增加”。随后,9月7日,全国乘用车联席会议(简称“乘联会”)指出,实施将近一年多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和“私人购车补贴”等政策面临调整扩大,乘联会透露,其已向相关部门提出调整建议。

试点城市暂不扩充

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交通处处长武平向媒体表示,已有近20个城市正式提出加入公共服务领域的试点和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试点,此前已批了两次25个城市,目前,原则上没有再考虑第三批示范城市的审批,在25个城市取得一定的经验后,再逐步采取适当方式,扩大示范范围。

次日,乘联会便直指目前地方的补贴有市场壁垒问题,已经造成新能源车推广很慢的问题,并称“科技部应对今年没有明确公布地方补贴金额的城市,取消试点资格”,对完全符合政策和标准的新能源车企业的产品设立全国试点通行目录,应扩大私人购车的试点城市数量,且要先公布地方补贴金额。

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副司长陈家昌认为,对于目前的25个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应建立健全试点工作的推进组织机构,制定示范推广的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目标的实现。同时,要加强对政策措施的研究,在加大财税鼓励政策、科技创新政策的同时,积极研究出台停车费的减免、电价优惠以及限行限购等政策措施。

陈还提出,要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贯彻执行。另外,要建立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鼓励采用招标的方式促进生产企业发挥优势,有序参与市场公平竞争。此外,还要加强示范运行的监控和效果的评估,加强试点城市信息发布制度的建立。

试点城市执行不力将获“黄牌警告”

另据了解,《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城市推广管理工作的通知》将于近日颁布,对于2012年底完不成第二阶段推广目标的城市,四部委将进行“黄牌警告”并向社会公布;仍对四部委的督促无动于衷的,不排除“红牌罚下”,取消其试点城市资格。

科技部人士回应:摘牌惩罚和停止扩容,都意味着将无法享受到高额度的财政补贴。根据现有的补贴方案,个体消费者在当地购车时,将无法获得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5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最高6万元/辆的补助。

事实上,相关部门已开始对一些执行不力的城市“开刀了”,据知情人士透露,在此前举行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会议上,包括北京在内的5个私人购车领域“零推广”城市受到四部委批评。来自财政部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份,在全国25个试点城市中,杭州、深圳等7个城市示范运行车辆占全国80%;但其他城市中,12个城市各自仅推广了几百辆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甚至还有5个城市在私人购车领域“零推广”。

精细化管理的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还将涵盖了产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本月5日,工信部以及科技部等四部委还公布了《关于加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安全管理工作的函》。该函指出,试点城市要在8月底前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9月20日以前将相关工作措施及检查结果上报。

[责任编辑:guankai] 标签:新能源汽车 试点城市 示范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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