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陈德铭:"双反"措施合乎世贸规则

2011年12月16日 13:42
来源:新华网 作者:王昭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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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日内瓦12月15日电(记者王昭 刘洋)中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15日在日内瓦表示,中国日前对部分从美国进口的大排量汽车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双反”措施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

商务部陈德铭:

陈德铭当天在出席世贸组织第八届部长级会议后举行的记者会上说,据世贸组织提供的资料,2011年该组织成员使用“双反”措施的案件数量大幅增长,美国“双反”措施数量甚至增长了400%,其他一些经济体使用“双反”措施的数量也增长了200%,而今年中国实施“双反”措施的案件数量却减少了50%。

陈德铭强调,中国根据世贸的规则和企业的申请进行了公开的和符合规定的调查,对从美国进口的大排量汽车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的措施,符合世贸规则,并非贸易保护主义。他希望各方正确区分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和正常的贸易救济措施之间的区别。

陈德铭还说,若有关方面对中国实施的“双反”措施有不同意见,“最好的方式就是请世贸的专家来评定”,中国将尊重世贸的规定及该组织对此案的最终裁决。

中国商务部14日表示,决定对从美国进口的部分汽车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实施期限2年,自2011年12月15日起到2013年12月14日止。商务部称,自2011年12月15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5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责任编辑:tudm] 标签:双反 大排量汽车 商务部 世贸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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