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漏油顽疾折射法律缺失

2012年06月01日 12:46
来源:汽车周报 作者:李永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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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有关奔驰汽车漏油问题的报道,多次见诸于全国多地媒体。令消费者忿忿不平的是,奔驰中国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又躲又赖,别说退换货,连及时排除故障都不能做到,令人十分寒心。

针对奔驰中国的态度,有消费者最后通过法律途径,成功维权。2011年,南京的赵先生因爱车漏油问题向法院申请事故鉴定。受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的委托,公安部及鉴定中心派员工协同法院人员及原被告双方代表,进行现场调查。根据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报告,法院最终判定奔驰中国赔偿赵先生63万元。

然而,不是每个车主都能如南京获赔63万的消费者一样好运。由于维权成本较高,大多数消费者面对出现漏油问题的奔驰豪车,除了和维修方反复交涉,一般不会选择对簿公堂的维权方式。国外的朋友告诉笔者,在德国,如果奔驰车坏在路上,且故障地点距离申请牌照地超过100公里,可以享受奔驰公司的特殊抚慰:为客户提供三天的宾馆住宿费用以及免费拖车、租车或者承担换乘火车的费用等。而在新西兰,如果奔驰车需要进厂维修,不能当天拿走,那么维修点会免费借一辆奔驰车给车主使用,直到车辆修理好为止。

而在国内,奔驰对中国消费者搞差别对待,奔驰消费者的车无论坏在哪里,都不会得到任何补偿。在没有设立维修中心的地方,车主则要自己想办法把车弄到维修中心,期间一切费用都是自理,这一切似乎都印证了消费者关于“奔驰对国内外搞差别对待”的抱怨。

对于“差别对待”的质疑,折射出我国相关法律的缺失。汽车专业人士指出,最关键原因还是在于我国没有相关完善的法律法规。在某一些国家,汽车在保修期内修了两次就能要求厂家退车或是换车,然而国内却没有一家4S店能够这么做。只有真正建立、健全中立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并为其提供有力的法律法规支持,方能从根本上解决这种差别待遇。

业内相关人士认为,汽车三包规定和汽车召回规定是基本能够保障汽车消费者权益的法规,但中国更应当起草一部《汽车法》。对于涉及汽车方方面面的内容,尤其是涉及汽车消费维权方面的内容予以规定,才能更好地解决此类问题。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汽车 漏油 消费者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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