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5月13日电(记者 沈兰)停车场(库)被挪用改变性质,开商场、做仓储、出租等各种商用形式屡见不鲜,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交通“停车难”问题。经初步统计,杭州上城、下城、江干、西湖、拱墅、滨江六城区机动车涉嫌挪用点数共计109个,面积为159320平方,非机动车挪用点数22个,挪用地面2807个,挪用面积18572平方。
今天,杭州市法制办、城管执法局、公安局交通交警局、公安消防局等相关部门汇聚一堂,问政“停车难”并立下军令状,旨在实现“还库与车、让路与民”的目标。
记者从会上获悉,杭州市政府自4月26日开始启动整治查处工作,经清理整顿挪用停车场联合执法工作小组确认挪用的,原则上给予一个月的自行整顿期,责令恢复其原有功能,如不执行者相关职能部门将采取强制执行。
此次开展依法清理整顿挪用停车场工作自6月1日开始执行,截至日期为9月30日。针对自行整改期内未实行恢复停车功能的,按照相关法律给予每挪用点5000元-50000元的罚款,并责令一个月整改,如实施处罚后仍不整改的,将按照法律程序采取强制措施。同时,杭州市各区政府和市城管执法局还将设立群众举报电话,接受全民监督。
据悉,位于杭州六大城区中以拱墅区挪用停车位面积和点数居最高位,其缘由或因位于城市核心及城乡结合部。其他各城区挪用停车位小区不胜枚举,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地处杭州城乡结合部的一些小区挪用现象最为严重,杭州西湖区三坝雅苑地下停车库“被商住”,温州路拱宸桥农贸市场的地下64个停车库“被仓储”。
另外,杭州几大超市、大卖场均有出现停车库变更规划被挪作他用的情况,其中最受关注的是杭海路百安居家装市场北面的停车库多数被挪用。
停车位“被商用”俨然已成为各方利益集团的一场博弈大战,政府出政策,利益集团出对策。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宋德成向记者坦言,即使是被处以最高罚款,执法中难免会遭遇“钉子户”,但“再难也要依法处理”、“还库于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