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份子钱”逐步松动
目前,对于出租车“份子钱”等经营机制已经逐步开始松动。
据悉,江苏省交通厅副厅长汪祝军在1月14日的一次公开谈话中透露,省各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协调出租车“份子钱”的透明化。
辽宁则更进一步,1月14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在沈阳举行,《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第三次审议稿)》收受到关注。草案就完善既有出租汽车经营权的配置等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
该草案第二次审议稿中的条款,“新增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经营权实行无偿有限期使用制度,具体使用期限由市人民政府确定”,“无偿取得的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经营权不得转让”等内容得以保留。
同济大学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系副主任吴娇蓉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就“份子钱”而言,是有一些前提条件的,这些前提条件导致了现在份子钱这种现象的存在,要弄清楚这些前期条件是否合理和合法,这一问题也就能解决清楚。
此外,兰州、甘肃、河北等地相继出台新的客运出租车管理条例,对出租车企业的推出机制进行进一步完善,《兰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当出租汽车客运企业违反规定的六种情况时,将可能丢掉经营权。
叶青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携“专车”的冲击,再次讨论出租车体制改革,其背景已经与前大不相同了。出租车体制改革的时机已成熟。不论怎么改,新的出租车管理体制要让管理公司、司机、消费者的利益最大化,形成一种风险共担机制。
他建议,湖北的“襄阳模式”值得推广。即出租车由公交出租车公司统一购买、统一经营,对驾驶员进行公开招聘并签订劳动合同,驾驶员是名副其实的公司员工。同时实行工资式待遇。对招聘的出租车驾驶员按照考核业绩发放工资,并同步落实“五险一金”,保障出租车驾驶员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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