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路虎和陆风案的判决结果一出,捷豹路虎喜上眉梢:经过数年诉讼,北京市朝阳区一审法院判定陆风X7不正当竞争,勒令该车停售。
捷豹路虎迫不及待的向全球网友公布了这一喜讯,很多中国网友也跟着喜气洋洋,大舒心中块垒。
看到一些这样的言论,AM车镜觉得悲哀: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这场官司为何而打,就跟着起哄,用"白开水式的泛滥感情"狂喷陆风。
很多人以为陆风X7输在外观侵权上,但并不是这样。
实际上,捷豹路虎公司状告江铃控股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著作权侵权",法院仅支持了"不正当竞争"的部分诉讼请求。
此次判决并不是终审判决,江铃控股有限公司依然可以上诉。最后是路虎赢还是陆风赢尚未有结论,不要过早下定论;从商业上来看,陆风X7并没有错误,如果单纯从道德上要求陆风X7那就是白痴做法了。
AM车镜来带你回顾下最近案情:捷豹路虎公司于2016年3月在北京朝阳区法院对江铃控股公司提起的不正当竞争案、著作权侵权案于2019年3月13日进行了判决,法院支持了路虎公司不正当竞争案部分诉讼请求,驳回了路虎公司著作权侵权案的全部诉讼请求。
上述判决不是终审判决。AM车镜认为,江铃控股公司肯定会再次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现在下定论说谁输谁赢,为时尚早,陆风并不是没有翻盘的可能。
从当前来看,这一判决也暂时没有影响新款陆风X7的销售;捷豹路虎的著作权诉求也没有拿到。可以说,这次专利权纷争在目前没有赢家。
抄袭?对不起!并不存在!
此前,捷豹路虎就为了陆风X7和江铃控股交过手,从国家知识产权局打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最终的二审结果是陆风X7与揽胜极光的外观专利均无效。
当时,还有言论认为陆风受了偏袒,相关部门"和稀泥"。
实际情况呢,路虎揽胜极光在中国的首次公开亮相是在2010年12月的广州车展上,但直到2011年11月24日,路虎才为极光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这在时间上来说,过了6个月的新颖性保护期,虽然申请专利成功,但极光的设计已经变成了"现有设计"。2013年11月6日,陆风E32(陆风X7)也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
两个车型都成功申请了专利,但并非谁申请的早,这个专利就是谁的。
国内授予外观设计专利不进行实质性审查,申请人提出来,形式条件符合了,就给授权。等到发现问题,由当事人提出来,再进行审查。
于是,捷豹路虎指责陆风X7抄袭并诉诸法律后,知识产权局以及法院就进行审查,路虎极光和陆风X7的设计都属于"现有设计",所以二者的专利均无效。
AM车镜也承认,从道义上来看,陆风X7和路虎极光相似,但从诉讼上来说完全不是这么回事。细节、材质的改变,都无法界定侵权,何况,路虎极光的专利申请时过了6个月的新颖性保护期。
况且,遵循法律的现代社会,只从道德道义角度判断问题是片面的。简单来说,你去饭店吃个饭,去银行办理个业务,过号了还得重排呢?同理,不能说你来得早,你发明了,就是你的。
专利有地域性,如果一个中国企业的发明只在中国申请了专利,而没有在外国申请专利,那么外国的企业就可以毫无顾忌的使用,只要不在中国销售就可以,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
就拿中国的古方"六神丸"来说,日本企业拿过去简单改改,就变成了风靡全球的"救心丹",还申请了专利;"牛黄清心丸"同样是中国的传统中成药,但韩国企业把它做成口服液和胶囊,改名"牛黄清心液"并在中国申请了专利;美国企业申请了传统中药材薄荷的8项专利;德国企业申请了银杏叶萃取的工艺流程专利,让本属于中国的产品,返销中国市场,你还只能干瞪眼没办法;我国上世纪70年代研制成功的青蒿素,是我国唯一被列入世界卫生组织基本用药目录的药物,当时多次在杂志和学术大会上发布了论文,详尽公布了相关资料,结果,美国、瑞士企业很快根据中国技术研制出了同类药品,并申请了专利,而中国因论文所披露的技术成果丧失了各国专利法都规定的新颖性要求,从而无法获得授权,如今,即便屠呦呦获得了诺贝尔奖,我们在青蒿素的海外市场使用上依然受制于外企……目前,无论是专利数量还是市场份额,国外企业生产的"洋中药"都占绝对的大头,尤其是海外市场,日本企业占比达到80%,而中国企业仅占5%,中医药的发源地,沦为了海外药企的原材料供应地。
[2015年获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获得者屠呦呦]
面对这样的情况,也没见国人指责外国药企剽窃、不道德、山寨。从道德上来说,很多东西都是咱们老祖宗发明的啊,肯定是中国的,为何别人就申请了专利拿走了呢?这个时候,某些人就不指责外企不讲道义了,反而会说,这就是游戏规则、这就是法律,中国企业要全球化,就得适应这种竞争法则。
还有些人会一边指责痛惜,另一边则跑到日本韩国美国东南亚大肆采购、疯狂扫货汉方药。
即便在国内的药店,很多店员也会更多的向顾客推荐"洋中药",告诉你,就是比国产的好,实际上并不一定好,你呢,宁愿多花钱,也买国外的,有没有被戳中?
不说汽车行业、也不说中药行业,拿IT通讯领域来说,苹果、三星、高通之间的专利纠纷也不少吧?一方面,这是工业设计雷同造成的,另一方面,这就是一种商业策略。研究深了就发现,他们之间也是相互借鉴,你借鉴我100个专利,我借鉴你90个专利,最后诉讼加谈判、扯皮,然后扯平吧,撤诉,该合作继续合作,一切都是为了商业利益。也没见有人指责他们。
从商业角度来说,陆风X7的设计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并无不妥,带着有色眼镜、搞区别对待,这是不公平的事情。
恩怨已久 静观后续发展
早在2005年,陆风就开始出口欧洲,这对中国品牌而言是一大突破,但在陆风申请注册"LANDWIND"时,路虎公司却在2006年10月以商标近似为由,向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提出了对"LANDWIND"商标注册异议。但事实是,两者商标构成,发音和视觉都不同;WIND和ROVER的含义也没有近似性可言;路虎没有理由独享"LAND"这一单词的使用权;LAND CRUISER(丰田陆地巡洋舰)也在欧盟获得了注册,消费者也没有混淆路虎和丰田。而且,陆风的欧洲代理商LWMC公司已经于2008年赢得了对路虎商标纠纷案的胜利。
最终,2011年11月,陆风汽车的"LANDWIND"商标终于正式获得欧盟注册证书!
AM车镜认为:作为一家成熟的老牌企业,江铃控股很可能还准备了很多法律手段,其后手值得期待。因此,未来谁会最终胜出,现在下定论显然过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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