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借鉴国外经验,汽车“三包”不一定非要有,但在保护消费者方面,像美国、日本、欧盟等都有严格的法律法规来解决消费者与汽车厂商的纠纷。
美国
维修超过四次可无条件退款
柠檬是一种又酸又涩的水果,消费者买到有问题的汽车时,就如同吃了一个青柠檬,酸楚不堪,难以下咽,因此美国人把买来的毛病百出、一修再修的不良汽车称为“柠檬车”,由此出台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法规则称为“柠檬法”。“柠檬法”是美国各州保护汽车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规定的总称。各州的具体规定不尽相同。以加州为例,在新车购买之后的180天或行驶里程达到18000英里之前,车辆存在不足以致命的质量问题,消费者在原厂或经销商处经过四次以上维修仍无法解决问题时,汽车消费者可以要求汽车企业无条件退款或更换新品,汽车企业不得拒绝。
欧盟
无“三包”,但有两年质量担保期
欧盟没有类似美国的针对汽车产品的“三包”法案。目前在欧盟适用的主要是《关于消费者商品销售及其担保的某些方面的指令》。根据这一规定,产品销售者必须向消费者提供符合销售合同的商品,强制的最短质量担保期为两年。若产品与销售商的允诺不相符,或销售商没有完全履行合同,销售商需承担更换、修理、降价处理或补偿消费者损失的责任。为享受这一规定所赋予的权利,消费者必须在发现问题之日起的两个月内通知产品销售商。
日本
无“三包”,协会可迅速解决纠纷
在日本,没有类似汽车“三包”的政策,对汽车销售之后的维修和更换,是企业根据市场竞争决定的。但为解决汽车投诉问题,由日本各大汽车生产商组成的日本汽车工业协会(JAMA)设立了纠纷处理机构———“汽车产品责任咨询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