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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湖轮胎7种不予更换的情况被指不合理

2011年05月06日 17:41
来源:生活报 作者:孙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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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历了被曝光、道歉和召回后,锦湖轮胎风波至今未平息。据哈市问题轮胎维权团的轮胎专家杨默思介绍,“锦湖”公告的7种不予更换情况不合理。

运营车辆轮胎不能换?

据了解,7种不予更换情况,第一种便是以盈利为目的使用的轮胎,哈市一些出租车司机表示,看到这一条时他们非常气愤。轮胎三包中明确,用户包括乘用车轮胎等产品的使用者。杨默思认为,乘用车一般指轿车,而轿车包括了出租车等运营车辆,因此运营车辆也应享受三包。

补过的轮胎不能换?

哈市市民张明博到锦湖指定店检测轮胎,但锦湖方面表示,他的轮胎自行修补过,因此不予更换。张明博无法接受这种解释,他表示,去年发生鼓包时,问题尚未被曝光,发现鼓包自然要进行修理,“不可能带病上路啊!多危险啊?”杨默思表示,轮胎三包中规定的不宜理赔范围有:“因修补而产生故障的轮胎。”,单说修补过的轮胎不予更换不合理。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轮胎 锦湖 鼓包 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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