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呼声、媒体调查以及中央政令,三者形成合力,把公路违规收费问题再度推向社会舆论的焦点部位。随着近日五部委专项清理行动的正式启动,这一全国性的老大难问题被普遍认为将有望得到解决。
“已还清建设贷款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要立即停止收费;收费期满的公路收费项目要坚决撤销”,五部委在联合下发的通知中措辞严厉。当然,从另外一个角度,未必不能解读出政策中的某些宽容——这次整治行动只是要求“停止”,而对于之前业已发生甚至运行多时的违规收费行为,并不打算作出具体的惩罚。也许,盘根错节的公路收费问题及其背后强大的地方利益的长期阻挠,令中央监管部门在下决心出手的同时不得不将政令的“可行性”置于首位。
然而,即便是这样一个暗含着“既往不咎”意味的信号,似乎也无法唤起期待中的响应。有媒体昨天报道,浙江台州椒江大桥、河南郑州黄河大桥、山东济南黄河大桥、广东佛山三水大桥等四个路桥收费站在被曝光违规经营后仍在超期收费;与此同时,南京一市民向法院递交行政诉讼,状告南京机场高速收费太高,“比北京、台北机场高速两个加起来还多”。
这还只是目前见诸报端的,在媒体还没来得及去的那些地方,情况又会怎么样呢?根据五部委的通知文件,此次专项清理行动将持续一年,与其说这体现了中央监管部门对行动艰苦性的预估,还不如说这又是一次政策善意的释放——它提醒各地尽快展开自查自纠,以免到时候兵戎相见。问题是,在公路违规收费或高标准收费的问题上,单单是警示,能否真正起到作用?一些地方政府果真会舍得那白花花的银两,自毁金库?而如果清理行动的任务最终是“发包”给各省市主管部门,那么,凭什么相信他们有动力、有勇气、有能力去拆自家的台?
通过观察公路收费问题的种种纠结——无论这种纠结的产生是多么令人百思不得其解,可以引发对当下中国社会一些主要矛盾的进一步思考。平心而论,相比其他那些牵扯面更广、历史痕迹更深、博弈格局更复杂的社会问题或体制弊病,公路乱收费现象尚属一盘较为简单的棋,至少从表明上看,民愤的持续喷涌、舆论的反复监督以及中央政府部门的多次警戒已经形成对一些地方政府的绝对优势,只是还没能一举将其“将死”。不过,倘若无法迅速将优势转化为胜势,这一道道横亘在社会通路上的“关卡”就会日日淤塞交通,阻碍其他方面的社会进程。因为,这些关卡的“顽强”存在不仅仅损害了民众的利益,不仅仅抬升了物流的成本,不仅仅增加了腐败的几率,它们更像是一组面目相似的群雕,以僵硬而霸蛮的姿态宣示着某种难以被制度约束、也难以被民意驯服的权力。对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而言,这将是一个令人悲观沮丧的隐喻。
相信我们很多人都已经注意到,近段时间以来,有关社会管理创新的议题受到社会各个阶层的强烈关切和热烈讨论。如果把公路乱收费现象放到这一背景下来观照,其关键点正在于如何“革故鼎新”。革故无疑很难,因为面对历史遗留问题难免会踟躇彷徨,因为现在的既得利益者会因此断粮,但同样也有很多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不能“革故”,就无法“鼎新”。新的社会管理理念和局面的建立,常常是以淘汰既有的不合理机制为基础的。没错,“关卡”存在了很多年,人们来来往往,交费,拿票,习以为常。但是,在眼下这个时代,“存在即合理”已经不可能作为一种主流价值观而存在,“合理”将成为“存在”的前提。
“公路”者,理应兼具“公”的属性和“路”的职能,用来连接整个社会的血管,体现政府的服务。所以,不要让国民在公路上老是停下来,而且还要交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