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动力2010年度A股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11年07月01日 06:48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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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1-010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A股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本公司201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是否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的:

□是 √ 否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11年5月18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在2011年5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本公司201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1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本公司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总股份1,666,091,366股为基数(其中A股总股份1,261,291,366股,H股总股份404,800,0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30元(含税)。

A股股东中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87元;对于其他A股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依法在所得发生地自行缴纳。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7月7日,除息日为2011年7月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11年7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H股股东分红派息事宜,本公司将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另行公告。

五、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1年7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IPO前限售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536-2297056、0536-8197069

传真电话:0536-8197073

七、备查文件

本公司201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分红 股东 公司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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