份子钱是否该降?
北京某国有出租汽车集团管理人员告诉《第一财经日报》,“份子钱”就是出租车的月租费,北京出租汽车司机需缴纳的份子钱约为5200元,远低于上海的份子钱,因此他认为上海下调份子钱是合理的。
他同时认为,北京的国有出租车集团员工享受着比上海同行更为优厚的福利,不应提出降低份子钱的要求。该人士透露,北京国有出租车集团员工不但份子钱低于上海,每月还发给每名司机1000元左右的燃油补贴。
近两次调整成品油价后,北京市还规定每名司机每次出车均可在车费外额外收取两元的燃油附加费。
曾对北京出租汽车行业跟踪调查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教授焦志勇对本报表示,出租车“份子钱”逐步降低应当是趋势,因为这直接关系出租车司机的收入。同时,从出租汽车公司的社会责任来讲,也应当结合当前汽油价格上涨的情况,科学界定职工对份子钱的承受能力。
他同时指出,出租汽车公司的账目也应一定程度透明,例如:经营开支、实际成本、利润率和职工收入的历年变化情况,以及收取份子钱额度的经济核算等,都应对社会有所交代。
暴利与否
对于北京出租汽车公司暴利的说法近年来也甚嚣尘上,专门跟踪调研城市出租车行业发展状况的学者由晨立曾指出,出租汽车公司的成本主要包括买车、保险、司机工资、社保等项目。司机每月交给公司的“纯份钱”平均为6000元,按新车8年的运营期限计算,公司仅单车收取的份钱将近58万元,扣除新车购车款10万元、保险8万元,每辆车的实际利润可达40万元。
但上述国有出租汽车集团管理人员则表示,如此高的利润是不存在的,由于出租汽车公司除运营成本外,还要负担数额庞大的场地费用,因此整体利润有限;民营企业可能尚好,而国有企业基本维持在微利水平。此外,国企每年要接受相关部门的审计和执行行业的5年规划,需要承担不少社会义务,这都使得企业不可能有暴利。(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