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2010年利润分配实施公告(2)

2011年06月30日 17:35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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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A股2011年7月7日;B股2011年7月12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834,482,546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单位:股)

七、本次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按新股本4,834,482,546股摊薄计算,公司2010年度每股收益为0.42元。

八、其他事项说明

1、A股股东中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B股股东中的非居民企业若需要提供完税证明的,请于2011年7月29日前与公司联系,并提供税务局要求的相关材料以便本公司向中国税务机关申请。

2、如果A股和B股有关股东向本公司提供中国税务机关批复的享受协定待遇或其他免税等优惠政策的证明文件(上述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请最晚于2011年7月29日前与本公司联系,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认定文件协助向主管税务机关就本次分红派息已征税款和应纳税款的差额申请退税,并返还所扣税款。

九、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

咨询电话:(023)67594009

传真电话:(023)67866055

十、备查文件

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责任编辑:zhangyz] 标签:公司 利润分配 B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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