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规定亟待出台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有形汽车分会会长苏晖告诉记者,中国作为全球第一大市场,任何一个厂家都不会放过这个增长的大好时机,但国内“召回”规定、法律方面的不足,导致一系列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做法屡屡出现,这很难与全球第一汽车大市场的地位相符。
据了解,去年7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如果这一新规能顺利出台,将在很大程度上弥补我国汽车召回制度、法律方面的不足。《条例》明确了汽车召回问题,加大了对车企的处罚力度,如“生产者故意隐瞒汽车产品缺陷,或生产者未按主管部门责令召回等多种行为,最高将被处以召回产品货值金额50%的罚款”,以车企召回5000辆单价10万元的汽车为例,车企如果有违规行为,可以被处以2.5亿元的罚款。
与之前的召回规定相比,新版规定了该条例的适用范围,即在中国境内生产、进口、销售的汽车产品的召回及其监督管理。也就是说,该条例将在中国市场销售的外国企业纳入到监督管理范围内,与国内企业一视同仁。
苏晖认为,2010年中国汽车全年销量为1806万辆,稳居全球第一。在中国汽车业迅猛发展的同时,旨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汽车“三包”规定却迟迟未出台。此前消息称,目前国内汽车生产企业都已收到国家质检总局下发的汽车“三包”规定征求意见稿。
“由于2010年全国汽车销量达到新高,2011年下半年很有可能出现新车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投诉潮。汽车召回制度的完善与“三包”都将督促企业把内功练好。”苏晖认为,只有尽快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才能让那些重产品质量、讲诚信的企业,获得长久、稳健的发展。
被妖魔化的汽车召回
备受关注的汽车召回条例意见稿与今年“3·15”再次失约。有消息称,国家质检总局下发的新版《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出台的时间很可能是下半年。
中国在2010年汽车产销实现了大跨步前进,成为世界第一大汽车市场。随之而来的汽车安全和质量问题也是摆在汽车企业和监管部门面前的头等大事。因此汽车企业的违规处罚中采取的严厉措施备受关注。
事实上,召回并不可怕,但国内的消费者就是“太敏感”,而这种敏感性恰恰是国内疏松的监管环境和舆论压力造成的。一位汽车厂家曾经对记者坦言,不是不想召回,而是国内的召回对企业形象损失太大,即使是主动召回,也往往会被披上一层妖魔化的外衣。
然而,企业的退却是令消费者更加不信任,恶性循环的结果让“召回”成为了企业的难点。
因此,加强监督是必要的步骤,而企业除了把自己的内功练好外,主管部门更应加强对主动召回过程信息的披露,同时让企业主动在监督下尽快实现对“召回”的正确认识,让消费者踏踏实实使用质量过硬的产品。
如今,被妖魔化的汽车“召回”已成为常态。新版《条例》以及汽车“三包”征求意见稿是否在“3·15”前后出台也许并不重要,关键是厂家能否重拾品质信条,别因为隐瞒汽车召回信息或者拒绝召回而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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