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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将近满月 已判案例无一缓刑

2011年05月26日 08:30
来源:新京报 作者:邢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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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至今,备受社会关注的“醉驾入刑”已施行近一个月。记者根据媒体公开报道,调查梳理全国各地20余个已经判决的案件发现,各地公检法部门对醉驾案件普遍采用了“快侦快审快判”的方式。同时,在法院量刑上,检测出的酒精含量多少,在量刑中发挥了很大作用。

【特点1】

快 醉驾案最快四天搞定

各地法院普遍采用“快办”机制,舞钢检方曾仅用3小时将案件诉至法院。

在实施“醉驾入刑”后,醉驾案件作为刑事案件,一般要经过三道程序。首先由公安部门负责侦查,侦查结束后由检察部门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审理判决。

记者发现,各地法院对于醉驾案件普遍采用了“快办”机制。

青岛胶南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于近日下发通知,对于醉驾案件,必须在一个月内判决。而福建省惠安县公检法建立醉驾案件的快办机制,首例醉驾案在8天内从侦查到判决全部完成。

到现在为止,侦审速度最快的醉驾案是河南省舞钢市发生醉驾案,从侦查到审查起诉再到审理判决一共只有4天完成。舞钢市检察部门的承办人员快速审查案卷,从阅卷、提审、制作法律文书只用了3个小时就将该案起诉至舞钢市法院。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教研室主任韩玉胜认为,因为醉驾案件本身的事实认定比较简单,主要是依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公安侦办后,检察人员审查酒精含量是否真实,侦查过程是否合法,这些都完成确定后进行起诉,整个过程都比较简单。而对于法院来说,法院判决的事实依据也比较清楚,整个审理判决不需要太长时间。

“快侦快审快判”是否会造成办案质量不高,韩玉胜对此表示,除非其他情节比较复杂的案件,需要更长的时间侦查和审理,一般在人力充足的情况下,醉驾案10天内审结是正常的,不会影响办案质量。

【特点2】

准 酒精量多少主导量刑

80至150MG/100ml拘役2到3个月,150至200mg/100ml拘役3到4个月。

在20余例醉驾案件的量刑中,记者注意到,量刑最轻的是拘役两个月,罚金2000元。量刑最重的当属高晓松醉驾案,拘役6个月,罚款4000元。在所有案件中,量刑在拘役3至4个月之间最为普遍。

浙江舟山首起醉驾案中,被告人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0mg/100ml,并无其他情节,被处以拘役两个月,罚金2000元。而高晓松案,由于酒精含量达到200mg/100ml以上,以及连撞情节,最终被判拘役6个月。

不过,记者发现,在不同地区有些情节相似的案件在量刑上依然有出入。广西柳州柳南区法院对一男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而该男子此前被仪器测出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0mg/100ml。可见不同地区,类似案件的量刑仍有地区差异。

对此,辽宁省沈阳市一位审理醉驾案件的法官告诉记者,在量刑上一般法院主要依据三个方面,一是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二是酒后是否有其他情节,三是认罪态度。其中,酒精含量在量刑上所占的比重较大。从目前各个地区的审理结果看,一般血液酒精含量为80至150mg/100ml,拘役2到3个月,150至200mg/100ml,拘役3到4个月,200mg/100ml以上,拘役5到6个月。除此之外,是否酒驾导致其他情节,比如一般性肇事,这也是量刑考虑的重要参照。

对于类似情节的案件在量刑上不尽相同,韩玉胜认为,因为各个地区的经济、法治状况不同,量刑有偏差也属于正常。举一个例子,在东南沿海省份,涉案金额1000元和社会平均收入相比并不算高,而在西北地区就比较高,量刑也会有差别。韩玉胜强调,各地区的量刑差别不应该过大。

【特点3】

狠 醉驾者均被判实体刑

专家认为,刑法八刚刚实施,惩戒和教育性更加重要。未来,法院会考虑判缓刑。

公安部近日透露,在《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公安部门对经核实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刑事立案。根据公安部的统计,目前全国各地已有646件案件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占案件总数32%。

记者发现,根据目前媒体的报道案例,所有从检察院起诉至法院并最终宣判的案件全部判为实体刑,没有一起被判缓刑。在实体刑中,最短刑期为2个月,最长为6个月。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勇辉和韩玉胜都认为,这是因为《刑法修正案(八)》刚刚出台,出于震慑和教育的考虑,法院在量刑时未考虑缓刑。

韩玉胜称,对于一般刑事案件来说,拘役案件可以使用缓刑,但是《刑法修正案(八)》刚刚实施,它的惩戒和教育性更加重要。未来,对于醉驾案件,法院会考虑判缓刑。

- 最新案例

三司机同堂受审领刑不同

石景山三醉驾案宣判,曾经醉驾也将影响量刑

本报讯 (记者陈博)昨日,3醉驾司机被石景山法院判处拘役数月不等。

其中两人是正常行驶中被交警拦查。高某2008年曾因酒驾被扣6分,5月2日晚被拦查,酒精含量高达131.2mg/100ml。王某在驾照过期情况下,5月5日遭遇拦查,酒精含量达96.4mg/100ml。经查,王某曾因敲诈勒索罪判刑1年。

第三位醉驾司机,61岁的刘某,则是5月3日晚和其他车辆剐蹭后被处警民警查获。由于酒精含量达184.4mg/100ml,原本无责的刘某被认定付事故次要责任。

法庭一审判决:刘某和高某判拘役3个月,罚金2000;王某被判拘役2个月,罚金2000。

[责任编辑:daiqi] 标签:醉驾 酒后驾驶 公诉 检察院 量刑 犯罪 交通安全 监管 酒精含量 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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