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车即将实行“三包”政策(3)

2011年09月22日 09:30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汪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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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消费者未按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维护、修理车辆而造成损坏;

3、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的,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后造成损坏;

4、发生故障后,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造成损坏;

5、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

家用车即将实行“三包”政策(3) 调查

质检总局拟规定汽车“三包”期不低于两年

1.您认为为何此时出台汽车三包政策?
  中国在成为第一汽车消费大国的同时,消费维权政策严重滞后
  近年国内汽车消费投诉高速增长,车主对汽车三包呼声日益高涨
  国内厂商极少召回,轮胎缺陷问题频现,汽车三包政策已到非出台不可的关口
2.您购车后遇到过哪些投诉困境?
  投诉无门,不知道向谁投诉,怎样投诉
  投诉后,厂商“只修不换”
  知识信息不对等,解释权被厂家垄断
  没有相应法规政策,无法同厂商据理力争
3.您认为汽车三包的出台,能否改善目前消费者的维权困境?
  难说,尚待观察
  规定的出台与法规落到实处是两个问题,规定的具体解释权也需明确
  厂商始终处于强势地位,一项规定的出台仅是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开始
  有政策总比没政策好,一定程度可以改善消费者的困境
  消费者的权益将得到极大改善
[责任编辑:zhangyz] 标签:家用车 三包有效期 家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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