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其官网上发布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银监会和证监会等12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这九大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目标和任务。
《意见》明确提出汽车行业兼并重组的目标,即到2015年,前10家整车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90%,形成3~5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
《意见》还提出汽车行业兼并重组的任务。
推动整车企业横向兼并重组。鼓励汽车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方式整合要素资源,优化产品系列,降低经营成本,提高产能利用率,大力推动自主品牌发展,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推动零部件企业兼并重组。支持零部件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扩大规模,与整车生产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发展战略联盟,实现专业化分工和协作化生产。
支持大型汽车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向服务领域延伸。完善汽车行业服务体系,以品牌营销为主体,大力发展研发、采购、现代物流、汽车金融、信息服务和商务服务,实现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支持参与全球资源整合与经营。鼓励汽车企业“走出去”,把握时机开展跨国并购,在全球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发展并完善全球生产和服务网络,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
发表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