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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月1日起实施京五排放标准

2013年01月25日 11:30 来源:汽车周报 作者:钟 欣 0人参与 0条评论

1月23日,北京市环保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国务院批准北京市从2013年2月1日起实施北京市第五阶段机动车欧诺胤奖曜(以下简称京五排放标准),3月1日起北京将停止销售注册不符合京五标准的轻型汽油车。

据介绍,2月1日起北京市将对新增轻型汽油车以及新增公交、环卫用途的重型柴油车实施京五排放控制要求。柴油车自实施之日起,停止在京销售和注册不符要求车辆。北京市环保局新闻发言人方力表示,京五标准实行后,将采用“新车新标准、老车老标准”的管理原则,执行新标准的范围是市场销售新车和在京首次申领牌照的机动车,对在用车的使用不会产生影响。

据北京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放管理处处长李昆生介绍,目前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520万辆,预计到2015年将达600万辆。实施京五排放标准后,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单车氮氧化物排放与京四阶段相比均将下降40%左右。李昆生说,环保实验表明,京五轻型汽油车使用北京周边国标的汽油行驶3万公里,除排放增加外,不会影响车辆正常使用,再使用一段时间京五标准燃油后,排放将恢复正常。

李昆生介绍,北京在第三、第四阶段排放标准下都不发展轻型柴油车(指3.5吨以下的车辆,涵盖柴油轿车),当前第五阶段仍不发展。即是说,京五排放阶段仍旧不允许在北京发展包括柴油轿车在内的轻型柴油车。李昆生表示,因为同阶段标准柴油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比汽油车高3.3倍左右,且轻型柴油车从功能使用来讲完全可以用汽油车替代,因而当前仍不允许发展。他表示,第六阶段排放标准将在2016年前后实施,而届时能否发展轻型柴油车也仍需要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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