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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软硬手共促新能源汽车产业蓬勃发展

2013年07月19日 12:47 来源:汽车周报 作者:杨 淼 0人参与 0条评论

我国汽车产业自2000年以后经历了快速发展,成就为世界瞩目,俨然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产业链长、关联度高、就业面广、消费拉动大,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速推进,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汽车需求量仍将保持增长的势头,由此带来能源紧张和环境污染的问题将更加突出。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汽车与新能源汽车,既是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推动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紧迫任务,也是加快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举措。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是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为了落实这一精神,工信部作为汽车工业的主管单位,在政策指导上为企业提供方向,在财政补贴方面为企业转型提供帮助和支持。除了国家法律的政策指引,工信部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建立了比较完整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政策体系,引导企业完成和实现。

国家减免税收法律手段促进新能

源汽车产业发展

车船税是国家以法律形式强制征收的一项税费,为促进节约能源、新能源的汽车产业发展,国务院对节约能源车辆和新能源车辆采取了车船税征收的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辆,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辆,免征车船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在3月、6月联合发布了两批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两批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车型目录,共346个车型,150多万辆节能型乘用车和新能源汽车可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

国家引导性措施配合法律手段

共促新兴市场

我国政府通过制定规划、标准,来建立起引导汽车企业节能减排的政策框架,共同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

从制定规划上来看,2012年6月,工信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联合编制并发布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为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明确了未来10年坚持节能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并举发展的方针。

由工信部牵头,成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综合采取多种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其中,规划重点强调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内容包括产业化、燃料经济性、技术、配套能力以及管理制度五个方面。目标中也不乏提到一些具体数据,譬如到2015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0万辆;到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又比如在燃料经济性方面,到2015年,当年生产的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6.9升/百公里,节能型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降至5.9升/百公里以下;到2020年,当年生产的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5.0升/百公里,节能型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降至4.5升/百公里以下;商用车新车燃料消耗量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等。

根据国务院《“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工信部还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和组织实施新能源汽车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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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建设新能源汽车公共测试平台,试验验证和应用综合评价体系,建立产品开发和专利数据库,重点研发动力电池,电机及控制系统等关键核心技术和新产品,加速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系列产品产业化,加大公共服务领域示范推广力度,扩大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城市范围和规模,推进充电网络体系和实施建设。

而其中为贯彻落实规划,进一步提高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快产业化进程,各部委组织实施了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规划的内容显示必须加强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技术的研究,特别是强调了到2015年,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车速不低于100公里/小时,纯电驱动模式下综合工况续驶里程分别不低于150公里和50公里;动力电池模块比能量达到150瓦时/公斤以上,成本降至2元/瓦时以下,循环使用寿命稳定达到2000次或10年以上;电驱动系统功率密度达到2.5千瓦/公斤以上,成本降至200元/千瓦以下。到2020年,动力电池模块比能量达到300瓦时/公斤以上,成本降至1.5元/瓦时以下等具体规定。

规划公布一年以来,国家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全新设计开发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及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技术研发项目给予专项资金支持,2012年,有25个项目已经列入本年度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支持项目名单。

从制定的标准来看,第一,2012年,工信部印发了《电动汽车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明确电动汽车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截止到2012年底,累计发布60多项新能源汽车相关标准,设计电动汽车及动力电池安全、能耗消耗量测量、充电接口以及通信协议等领域。

电动汽车标准法规国际交流合作进一步加强,与欧、美、日等国家和地区启动了电动汽车安全、环保等全球技术法规共同研究制定工作,乘用车第四阶段燃料消耗量标准(2016~2020)轻型汽车第二阶段燃料消耗量标准、汽车燃料消耗量标示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已经全面启动;重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也已经发布实施。

第二,工信部等几个部委联合发布了以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和分阶段目标值为基础的《乘用车企业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乘用车新车燃料消耗量管理延伸到进口汽车、国产、进口汽车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评价考核体系基本建立。

政府通过补贴、推广政策来引导

消费趋势

除了一些强制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的引领性规章制度以外,政府具体作为也是保障节能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迅速发展的重要保证。政府在补贴和推广上做足了准备,以惠民政策来影响消费趋势、助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市场走上行道路。

从补贴政策来看,2010年5月,财政部出台了《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补助标准根据动力电池组能量确定:对满足支持条件下的新能源汽车,按照3000元/千瓦时对企业给予补助。按照这一标准,插电式混动乘用车最高补助5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助6万元/辆。

而工信部部长苗圩也曾在前不久对媒体表示,延续这个补贴政策,问题应该不大,从新能源汽车产业化来说,过去主要还是以公交车为主,但是最近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开始起步了,工信部下一步会更多启动这个私人购买轿车型的新能源汽车发展。他认为新能源汽车产业进入了一个快车道。

从推广政策来看,第一,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自2010年6月开始实施1.6升及以下排量节能汽车推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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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11年9月,节能汽车共生产448万辆,每辆节能汽车补贴3000元。2011年10月,节能汽车推广政策调整,将节能汽车推广标准加严了8%,推广车型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从百公里平均6.9升调整为6.3升。2012年列入第七、八批节能汽车推广目录的198个车型共生产了230多万辆。

节能汽车推广专项核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开展了全国性的汽车燃料消耗量专项核查行动,在市场抽取了65辆样车进行油耗检测,节能汽车推广专项核查检测结果进行了公示。

第二,2009年1月,财政部、科技部决定,在北京、上海等13个城市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2010年,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联合开展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和私人购买系能源汽车补贴试点。2012年,混合动力客车推广范围从25个示范城市扩大到全国所有城市,列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628款车型共生产2.48万辆,产量同比增长94%,其中乘用车1.47万辆,商用车1万多辆,纯电动汽车1.33万辆,常规混合动力汽车1.04万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1000多辆。

政府通过软硬两手的准备,为节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提供了非常宽松的市场环境,让企业可以利用自己的优势,根据国家的所提供的所有便利条件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配合政府推进技术研发和产业化进程,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汽车节能技术,共同打造绿色、生态、可持续的生存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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