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次车牌摇号已结束,大多数市民对摇号的公正性并无特别异议,这是好事。但许多人也观察到,有两万多申请者未能通过审核,未获得参加摇号的机会。
从媒体、公众反馈可知,这些提前出局者中,许多人并非由于自身的错误,而是因为不同部门之间衔接出了问题,丧失了本不该丧失的摇号资格,比如,有的出局者的出局理由是“无北京常住户口”,实际上仅是因为落户信息反馈不及时,审核部门未及时获得;有的出局者系不符合“连续5年缴纳个税”原则落选,实际上他们每年按章纳税,“未缴”不过是代缴代扣的单位未如期代为申报。
为配合车牌摇号制度,市民已经作出了牺牲,有关方面理应对此表示感谢,并尽可能将工作做得更仔细、更到位,避免因不必要的失误,从而给市民带来额外负担和烦恼。
具体到摇号审核,在步骤上就有改进的余地。
从审核结果公布到摇号开始,间隔只有一天,信息未能及时公布,许多因故被拦在审核之外的市民,在得知消息时已来不及为自己申辩,更来不及提交相关证据,由此错失一次摇号机会。有关方面完全可以提前一周公布审核结果,并发送通知,让自感无辜的落选市民,有机会为自己申辩、补正,从而避免“被错杀”。
政府各部门间当做好信息和政策衔接,避免如前面所举事例中那样,因衔接或不同部门间政策理解差异等问题,让无辜市民承受不必要的损失。毕竟,这些都是政府的职责所在,是政府各部门的分内事,不应将自身的失误或磨合问题,转嫁到市民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