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汽车隶属多个行政部门管理,包括公安、税务、工商、保险等十几家部门,多头管理让消费者在维权时东奔西跑、费尽周折。消费者如果想退掉问题车辆,去各个国家部门调档、销档的手续都很繁琐,通常情况下,即使有重大的质量问题,也很难顺利地退掉车辆。此外,部分汽车厂商、经销商、质量监管部门之间也经常互相推诿,把消费者当皮球踢。
可以看出,面对维权路上的四道坎儿,光靠一个召回条例远远不能解决问题。中国已经是世界第一汽车产销大国,预计2015年中国汽车保有量将超过两亿辆,如此庞大的汽车规模,单靠目前羸弱的制度条例和一个召回条例远远不够维护消费者利益。随着中国逐步进入汽车社会,汽车已经成为解决民生的重要课题,汽车质量也成为衡量国民幸福感的重要指标。在一个和谐的汽车社会里,消费者需要一个体系化、系统化、专业化的维权机制。在这个机制里,消费者投诉有门、维权有法,汽车企业和经销商有法可依,监管部门和举证机构健全,管理部门执法必严,这才是建立汽车和谐社会的根本出路。(马连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