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汽车“三包”破冰叫好

2011年09月22日 14:29
来源:凤凰网汽车 作者:刘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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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6年之后,汽车“三包”终于在汽车消费者的千呼万唤中开始征民意。

随着近几年我国汽车保有量呈井喷式增长,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已步入汽车社会,未来几年将有更多城市达到或接近汽车社会形态。然而,与汽车市场高速发展同步的是,汽车产品与服务投诉率随之大幅提升。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公布的2010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的投诉情况显示,2010年,中消协受理的汽车投诉量从2006年的7761件快速增加到14093件,同比上升51.1%,创历史新高,是所有投诉商品和服务行业中同比上升幅度最大的,且呈逐年增长趋势。

然而,不同于家用电器消费,作为产业链长、关联度高的汽车产品,从购买到使用环节涉及的方面非常多,不能简单地像家电“三包”一样轻易退换货。中国车主一旦碰到汽车质量问题,只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汽车销售商行使索赔权。可是,由于缺乏专门针对汽车产品的有效的质量监管法规,面对厂商的强大实力,高额的鉴定费用以及纷繁复杂的程序,大多数消费者在维权途中不得不知难而退。

好在,经历了漫长等待,汽车“三包”政策的出台终于要为消费者的艰难维权路提供法规依据,而其中,“因严重安全故障累计修理两次仍不能解决,可要求退货”的条款,更是给了这几年苦于车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而无法退换的消费者,一个合理说法和应享受到的权利。

当我国正迈进汽车社会之时,汽车“三包”政策的出台,可以说为将“人、车、社会和谐发展”的口号开始迈向行动落实中,当然,汽车“三包”的配套政策以及相应措施是否已经做好,让政策更具操作性,也是相关部门亟待应该考虑的一点。

[责任编辑:liushan] 标签:汽车三包 投诉 消费者权益 汽车质量 质量监管 汽车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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