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左延安
为了应对能源危机国家汽车工业正在积极寻求在新能源领域的突破,2010年国家的新能源汽车在节能技术和销量上也有很大的突破,但由于成本因素新能源汽车在价格上目前还很难让消费者接受,目前国家在私人购买小型新能源汽车上已给予一定的优惠,为了扩大新能源汽车的销量,建议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使用环节上再给予一定的优惠措施。
根据目前国家相关制度及汽车实际使用情况,目前汽车使用成本除燃油费用外,还有汽车相关保险费及车船使用税等,为此在降低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上建议在部分保险费用、车船使用税和车辆购置税上给予一定优惠措施,原因如下:
1、由于目前新能源汽车所需的为新能源汽车提供服务的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如:充换电基础设施等,短期内还不能够取得重大突破,给新能源汽车推广带来一定的局限性;
2、现阶段新能源汽车一般都是在城区道路上行驶,车速相对较低一般不会超过70公里/小时,对第三方造成的危害也相对减小,车辆损害也相对较小;
3、目前除交强险是强制险外,其他都是商业险,执行的是浮动汇率标准,根据目前费率标准计算可知如果购买全部九大险种(其他商业险不算),每年要增加车辆使用成本是车辆购车成本的10%左右;
4、推广新能源汽车可大大缓解目前国家的能源现状及汽车尾气带来的环境问题;
根据以上情况及目前保险实际购买率,具体对节油10%以上的新能源汽车及纯电动汽车采取优惠措施建议如下:
车辆购置税:
购置税全额减免;
一、 车船使用税:
车船使用税全额减免;
二、 车辆保险:
在车辆保险保值不变的情况下采取如下优惠措施:
1、适当降低客户交强险的费率标准,降低额度为现有标准的50%左右;
2、适当降低客户车辆损失险的费率标准,降低额度为现有标准的30%以上;
3、适当降低客户第三者责任险的费率标准,降低额度为现有标准的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