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政策市一触即发 妙药还是兴奋剂(2)

2012年06月03日 10:32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郭小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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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政策即将出炉?

在近日盛传即将出台的政策中,将主要集中在三大领域,包括汽车下乡、以旧换新以及扶持新能源汽车。这些政策相关部门在2009年曾经实施过,其效果会是如何呢?

汽车下乡

出台可能性:★★★★★

政策效果预测:★★★★★

汽车下乡政策,在2009年3月至2010年底,我国曾安排50亿元对农民报废三轮汽车、换购轻型载货车及购买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等,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在补贴标准方面,具有农村户口的消费者,在购买汽车产品时,根据补贴规定、按照一定程序可获得车价10%的政府补贴,而销售价格每辆5万元以上的,定额补贴5000元。这包括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和微型客车。

从政策实施效果来看,有效拉动了微型汽车销量。而在本轮政策的预想中,汽车下乡也被寄予了厚望。而相关消息也指出,从地方发改委的方面了解到,汽车下乡政策的实施可能性十分大。

以旧换新

出台可能性:★★★★★

政策效果预测:★★★★

以旧换新政策,从2009年7月开始实施,规定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型载客车(不含出租车)和提前报废的各类“黄标车”四类汽车可享以旧换新补贴,金额从3000元到6000元不等。其中,“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老旧汽车、“黄标车”和新车均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然而,由于以旧换新政策补贴过低,效果不佳,2009年通过以旧换新下拨的补贴资金仅为2亿元,预计享受到补贴标准的车辆总数不超过6万辆。随后,商务部、财政部又联合发布公告,适当延长了补贴车辆使用年限,将城市公交、农村客运、重型载货汽车等补贴车辆的使用年限调整为8年以上(含8年)、6年以上(含6年)、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同时,为增强补贴政策的吸引力,城市公交、农村客运、重型载货汽车的补贴标准分别由15000元、10000元、5000元调增到18000元、11000元、18000元。

可以预见,如果沿用之前的补贴标准,其政策效果还是要打上问号。

扶持新能源汽车

出台可能性:★★★★★

政策效果预测:★★★★

新能源作为未来汽车产业的发展方向,每一波刺激政策的出炉都难以漏掉。

从2009年起,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一直是政策的主旋律。在此之前,相关部门已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确定在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等5个城市启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通知》明确,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5万元,纯电动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6万元。而在5月30日,国务院通过的《“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明确指出新能源汽车产业要加快高性能动力电池、电机等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核心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形成产业化体系。

但是,由于使用环境以及技术成熟度等原因,新能源汽车在私人市场还没有较大市场,即便本轮鼓励政策出台,也难以在短时间让新能源汽车走进百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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