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召回条例考验执行力 考验问题车企

2012年10月17日 10:17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何登峰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上周,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让这项历时8年的部门规章成为汽车市场一项法规性文件。据相关人士透露,条例对于汽车市场最大的促进作用是强化指令召回,条例对相关部门判定的缺陷汽车产品拒不召回的,将被处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2%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许可机关吊销有关许可。

“像前一段时间某品牌DSG变速箱的投诉问题,今后将有法可依。”一位不愿透露命名的业内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该项条例,一旦质检部门的专家团判定一车型属于缺陷汽车产品,将依照条例对于企业进行具有法律效力的处罚。据介绍,在条例未获通过前,个别企业可能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没有相关依据,而条例实施之后,对于汽车产品的缺陷调查将形成一种常态化,这对于车企来说将具有一个巨大的震慑作用。据了解,目前国内很多车企内部仍未设置相应的应对部门,一旦启动召回调查,可能将难以积极应对。据了解,此前的条例于2004年10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属于部门规章,主要以召回备案为主,实施至今,召回整车370多次、600多万辆,全部为备案或者督促性召回。

据透露,目前还不清楚条例的执行力度,一旦加大调查力度,参考目前市场上的车型实际质量投诉问题,很多车企将面临严厉的处罚。长期关注汽车投诉的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说,按照缺陷汽车产品价值的10%为罚款的最高额度,即便是均价10万元的自主品牌乘用车,按照同一批次1000辆的保守估计数,企业罚款金额也在千万元级别,从而对明知有缺陷拒不召回或召回后拒不消除缺陷的企业,产生震慑作用。根据统计,目前国内汽车市场每年推出的全新设计有60-80款之多,远远超过平均水平,每年这么多新车型意味着投诉率将居高不下。预计后期,新车推出将更加慎重,从而最终影响新车型投放频次。

对于最近几年消费者期待的“汽车三包”政策,条例的通过给了一个好消息。据介绍,“汽车三包”政策难点在于对质量问题的认定,条例实施将提升对于汽车缺陷汽车产品的调查能力,让质量问题的认定变得有章可循,从而推动“汽车三包”政策出台。据透露,此前“汽车三包”政策出台的最大障碍企业对质量问题认定结构的权威性产生质疑,曾经有车企质疑认定机构,声称解释相关技术资料能装一卡车。

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条例对汽车市场的影响力尚难判定,原因是后期执行力度是否能够落实,是否能够平等对待,因此短期内仍将以投诉调查为主,这对消费者反应比较集中车企而言,将是一个巨大的考验。

[责任编辑:zhang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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