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车主在购买新车时都会购买价值不菲的全保,但是如果不认真向业务员一一弄清条款责任的话,往往待出事时才发现保险公司这也不保那也不保。由于国内用车环境复杂,保险公司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断提高赔付的门槛。消费者要得到真正的保护,代价越来越高,也变得越来越难。
目前,国内消费者在购买汽车产品发生纠纷时,基本只能以《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两部在汽车消费纠纷过程中有关责任认定、赔偿标准未明确作出规定的法规为依据进行维权。在实际案例中,有关消费者的主张,法院基本都以汽车消费尚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称的生活消费范畴而予以驳回,以致无法可依。
现象一:山寨电话车险
从事山寨电话车险经营的不法分子多半有供职于车险行业的经验,因此对电话车险业务十分了解,而这种从业经历也使得他们很容易就取得了车主的个人资料和联系方式。做电话车险这一业务,是因为正规保险公司的电话车险本身就价格低廉,容易令人心动;且通过电话进行欺诈更加隐蔽,加之不法分子对车险业务的熟悉,就更容易令消费者受骗上当。
提醒:电话车险一般都使用官方统一电话。不法分子会注册一些与正规保险公司十分相近的电话号码,比如仅仅是区号不同的电话,021变成020。如果电话来源可疑,轻易承诺很多条件,价格明显过低的,都有可能是诈骗。消费者记录对方信息后,有必要直接向保险公司总部求证,切勿求快而在电话中提供银行账号等重要个人信息。
现象二:强行搭售险种
在目前的车险种类中,只有属于交管部门强制性要求的“交强险”是每位车主必须要买的。此外,车损险和防盗险等险种都是可供选择的险种,并非必须购买。但是,在很多汽车交易市场是把责任险、防盗险和车损险捆绑起来作为基本险来销售的。甚至一些汽车经销商在代理保险业务时,诱导车主超额投保以多赚代理费。其实,保险公司赔多少完全根据汽车出险的实际情况而定,并不会因为保得多就赔得多。
提醒:对保险销售员提供的保险项目逐一询问清楚,了解保什么不保什么,赔偿的限制条件,不要贪多。
现象三:电话保险烦恼多
临近保险到期日,许多车主都会接到不同的保险公司电话,向自己推销保险,甚至一天要接好几个电话。这种骚扰已经成为一种通病。更重要的是,它一次次向车主显示,其车辆与各人信息已经被不断地复制,成为保险业内的免费资源。对于车主个人隐私的问题,几乎没有见到有力的保护。尽管原因就出在相关的销售公司和办证机构,却从未有人被查处过。
提醒:新车第二年需要买哪家公司的保险,自己要有个判断,不要被保险推销员说多了就心动。建议直接找具体的保险代理点了解情况,再决定要不要买。不要太过依赖电话推销,以杜绝未经投保人书面确认便扣款的行为。
现象四:盗抢险并非万能
有一些车主购买了保险,可是车辆停放在路边不慎被盗取了车上的电池和车内物品。但是保险并不对此理赔。还有汽车被盗抢过程中,车身留下了盗抢痕迹,尽管汽车并未被盗走,但对于车身因盗抢而造成的损失,如车门被撬等现象,也不属于盗抢险的理赔范围。
提醒:通常盗抢险的理赔范围只限于整辆汽车被盗抢,不会对某些汽车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抢等状况给予理赔。因为保险公司需要规避道德风险,避免有些车主故意隐藏某些零部件,再以零部件被盗抢为由,通过以盗抢险索赔而不当获利。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首先回顾“十一五”,再展望“十二五”,所以具体提及汽车业的并不多,仅有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发展,与汽车行业密切相关的话题较去年下降13处,致使今年仅为10处。[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