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潜艇“猎杀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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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条例出台有望 汽车社会亟待法规护航(3)

2011年03月18日 08:39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马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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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亚市原总经理苏晖(微博)总结出国内车主维权路上的四道坎儿,包括投诉难、举证难、多头管理、推诿扯皮等。以举证难为例,在国内,汽车质量有了问题,需要由车主自己举证,但与强大的汽车厂商和经销商相比,作为个体的消费者是弱者,举证不仅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金钱和精力,还影响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有时候即使消费者费尽周折,获得了相关部门出具的事故鉴定书,汽车厂商也未必认可鉴定结果。此外,目前我国还没有完善的汽车质量监察体系,消费者无法得到权威的质检报告,处于实实在在的弱势地位。

在我国,汽车隶属多个行政部门管理,包括公安、税务、工商、保险等十几家部门,多头管理让消费者在维权时东奔西跑、费尽周折。消费者如果想退掉问题车辆,去各个国家部门调档、销档的手续都很繁琐,通常情况下,即使有重大的质量问题,也很难顺利地退掉车辆。此外,部分汽车厂商、经销商、质量监管部门之间也经常互相推诿,把消费者当皮球踢。

可以看出,面对维权路上的四道坎儿,光靠一个召回条例远远不能解决问题。中国已经是世界第一汽车产销大国,预计2015年中国汽车保有量将超过两亿辆,如此庞大的汽车规模,单靠目前羸弱的制度条例和一个召回条例远远不够维护消费者利益。随着中国逐步进入汽车社会,汽车已经成为解决民生的重要课题,汽车质量也成为衡量国民幸福感的重要指标。在一个和谐的汽车社会里,消费者需要一个体系化、系统化、专业化的维权机制。在这个机制里,消费者投诉有门、维权有法,汽车企业和经销商有法可依,监管部门和举证机构健全,管理部门执法必严,这才是建立汽车和谐社会的根本出路。123 上一页 下一页分享到空间转播到微博争当转播第一人推荐微博

董宝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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